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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如何分割?

编辑:卢翠新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卢翠新律师解惑:因为我国婚姻采用登记制度,不但缔结婚姻关系关系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为准,解除婚姻关系也同样以离婚登记为准。日常生活中,虽然有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而分居,但没有离婚登记的,法律上合法的婚姻关系仍存在,期间一方所得的财产,如果无特别约定,仍应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应该平均分割,夫妻双方各得一半。

 

卢翠新律师提醒:夫妻分居期间,财产还是共有,债务要分具体情况承担。夫妻一旦没有共同生活,各自的独立性就强了,对于对方的财产情况也就很难知晓,但是对方在外产生的债务或者取得的财产和自己又有密切关系,所以,要避免以后产生纠纷,就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比如,在分居之时,约定夫妻分别财产制,定下书面的协议,这样既符合双方的情况,也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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