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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概念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法律概念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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