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的资金是什么?
上海法律网提示,应当将资金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的四种情形为: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二)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四)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