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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综管办关于开展禁止与疏导设摊管理试点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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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容综管办关于开展禁止与疏导设摊管理试点工作通知

沪容综办〔2007〕7号  


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各区(县)城管大队:
  根据市领导指示,为切实贯彻《关于本市中心城区综合整治乱设摊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8)》,经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在本市开展禁止与疏导设摊管理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现就有关试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依据
  试点工作要以《关于本市中心城区综合整治乱设摊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8)》为依据,具体操作依照《上海市设摊禁止与疏导管理试点导则》(见附件)实施。
  二、试点范围
  除选择1个行政区整区试点外,其它18个区(县)各选择1个街道(镇)作为试点地区。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直接抓1个行政区和3-5个街道(镇)的试点工作。
  三、工作步骤
  1、6月5日前,各区(县)明确试点地区。
  2、6月底前,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抓好3-5个街道的试点工作,并做好试点前后设摊情况的对比资料收集和分析,努力抓出效应、抓出经验。同时指导推进全市面上的试点工作。
  3、6月中旬,市区共同努力完成设摊各种类与适合的地点、时间、品种、规模等的细化划分工作。
  4、6月中至下旬,做好市领导对部分试点街道视察前的准备工作。
  5、密切跟踪街道(镇)试点,深入分析试点情况,推进《导则》主要内容的实践,并继续扩大对《导则》的征求意见工作,及时对《导则》进行修正完善,提高导则对试点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要求
  1、组织培训,统一思想。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于6月上旬,将先对区(县)市容管理部门、城管大队、街道(镇)等有关管理干部进行以学习、理解《导则》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工作业务培训,统一思想、明确要求、知晓方法,促进面上试点工作开展。
  2、以点带面,认真探索。各区(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好试点工作的开展,以点带面,认真探索和实践禁止与疏导相结合的设摊管理工作思路和方式。要加强对试点地区的减、免、补的政策扶持,探索试点场所各类费用减免的具体做法,包括疏导场地的租赁费、设施配套费、日常管理费等,市容环卫部门要带头减免生活垃圾费、垃圾容器费和环卫保洁费等;要积极争取区政府的专项补贴,对长期依靠设摊收入维生的市民,该摊位确实影响交通、市容的,应探索一次性赎买政策的做法。
  3、严格管理,落实措施。试点工作要围绕《导则》精神,严格规范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有效的实现途径,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同时要切实加强对79条交通主干道、9个重点地区、严控区域22个街道(镇)、控制区域内由各区设定的禁止范围、以及试点场所周边等五类区域内乱设摊的执法力度,坚决遏制乱设摊现象的蔓延,努力形成使乱设摊转向“有序设摊、卫生设摊”的新面貌。
  4、强化考核,落实责任。以2007年度综合考核为抓手,把设摊禁止与疏导管理试点工作作为有效管理指标的主要内容考核,以突出重点,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落地。各区(县)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抓紧抓好试点,明确试点的工作责任,落实分工形成合力,确保政策措施到位,完成工作目标节点,为把城市市容环境建设的更加整洁有序而努力工作。   

  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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