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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经贸委关于转发2006年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预借数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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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经贸委关于转发2006年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预借数量的通知



各纺织品出口企业:

  根据《商务部外贸司关于下达2006年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预借数量的通知》精神,经对各地未确认数量和上交数量的清理汇总,商务部于近日下达了我市2006年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预借数量(见附表一)。为提高出口许可数量的使用率,该批数量将在我市采取自主申领方式供有关企业预借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量来源

  此次下发到我市可供预借出口许可数量来源于我市经营者未确认及上交数量,各有关企业可在总量范围内申请使用。

  二、申领资格

  根据商务部下达的“具备预借资格企业名单”(见附件二),预借资格按照以下确定,列入该名单的企业方可申请预借此次下达的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

  (一)2006年该类别经营者清关率不得低于同期该类别平均清关率。

  经营者清关率=经营者清关反馈数据/(经营者业绩分配和公开招标获得许可数量+受让数量-转出数量)

  (二)2006年公开招标中的未弃标经营者。

  (三)2006年度企业获得的业绩分配量超过1000打(打双)或10000件(条、公斤、平米)。

  三、申领原则

  (一)有关数量对名单所列企业采取“自主申领,先来先得,总量控制,适当平衡”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各经营者获得的预借数量将在2007年许可数量分配中等量扣减。

  (三)各经营者申请获得的预借数量不得转出。

  四、申领方法

  1、网上申领

  具备申领资格的企业,如是纺织品临时许可数量转受让平台(www.e-tj.cn)的会员,可以在8月10日前通过网上提交预借申领。

  2、书面申领

  填报《上海市纺织品临时许可数量预借申领表》(附件三),加盖单位公章后,携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复印件在8月10日前交至娄山关路55号上海市外经贸委11楼****大厅9号窗口。

  预借申请数量得到商务部批准后方可出证。具体预借数量,待商务部批准后,我处将及时公告知。

  五、跟踪与监督

  严禁企业恶意抢占配额。我委将按照商务部的部署,密切跟踪自主申领预借许可数量使用情况并定期核查。对使用率不高的企业,商务部将予以处罚。

  咨询电话:62752200*481,482,342

  特此通知。

  市外经贸委贸规处

  200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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