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上海市港口局关于印发《“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2006年活动计划》的通知

编辑:上海法规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上海市港口局关于印发《“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2006年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现将《“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2006年活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2006年活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上海水路客运行业2006年实现如下目标:

  1、水路出行的市民对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2、水路客运企业“文明客站”、“文明客船”、“品牌航线”、“服务标兵”创建率达20%以上。

  3、水路客运从业人员“文明着装、文明用语、文明管理、文明服务”率达70%以上。

  4、水路客运乘客“文明候船、文明上下、文明乘坐”率达70%以上。

  5、“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我手中”宣传整治活动,在水路客运门户的知晓率达70%以上,水路客运企业承诺率和创建率达60%以上,“文明整洁公共场所”达标率达20%以上。

  二、主要任务

  宣传教育质量:

  ●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图(栏)等形式的宣传,旅客对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建立水路客运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并启动培训

  ●组建水路客运志愿者队伍

  服务质量:

  ●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文明服务,热情有礼;普及普通话

  ●重点照顾老、弱、病、残、孕妇等有特殊困难的乘客,提供特殊服务

  ●候船室免费供应饮用水

  ●候船室、船舶客舱的醒目位置设置旅客监督箱、公示监督电话等

  安全质量:

  ●安全标志规范、齐全、醒目,安全设备(救生衣等)齐备,通道畅通无阻

  ●安全宣传推广“四个一”,即旅客收看一部安全短片、收听一次宣传广播、观看一次现场演示、阅读一份安全须知

  ●坚持“三个严格禁止”,即超额售票严格禁止、无票上船严格禁止、超载开航严格禁止

  ●航班正点率达到80%以上

  ●严格查堵旅客违章携带危险品,旅客行李安检率达50%以上

  ●全封闭高速船、高档游览船实现禁烟

  卫生质量:

  ●船容站貌整洁,地面无污渍、无垃圾、无积水;厕所无便垢、无异味

  ●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检验率达50%以上

  设施质量:

  ●按标准设置厕所、果皮箱等公共设施

  ●逐步配置空调设备,保持侯船室空气通畅、温度适宜

  ●设立特殊乘客群优先通道

  ●完善客站、船舶旅客须知等宣传栏目设置

  管理质量:

  ●实行电子售票

  ●主要站点安装安全检测仪

  ●推广水路客运船舶GPS系统

  ●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建立旅客监督、服务质量征询制度和测评体系

  ●保证投诉电话畅通

  创建质量:

  ●建立“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考核机制

  ●“文明客站”、“文明客船”、“品牌航线”、“服务标兵”活动,创建率达20%以上;重点扶持吴淞客运中心、宝杨路客运站、长兴岛客运站、部分浦江游览船、三岛航线高速客船等开展创建工作

  ●“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我手中”承诺率和创建率达60%以上,“文明整洁公共场所”达标率达20%以上

  三、具体措施

  ㈠成立“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

  ㈡召开“文明在水运客运港”动员大会,开通“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网络专栏,启动“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通过动员和宣传,在水路客运行业开展“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

  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广播、视频、展板、现场演示、志愿服务多种途径,普及水上有关交通安全知识。加强水路客运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服务意识教育,开展能力素质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形象。

  ㈣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开展“文明客站”、“文明客船”、“品牌航线”、“服务标兵”创建活动。坚持典型引路,上海港吴淞客运中心、浦江旅游航线成为门户创建的先行团队。

  ㈤推进上海水路客运门户“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我手中”专项宣传整治,着手重点革除乱扔杂物、不文明用厕等陋习。

  ㈥以水路客运旅游企业为重点,运用“上海市水路客运售票管理系统”,严格执行水路旅游客运企业“准入制”、诚信服务承诺制等抓手,加强行业管理。

  ㈦完成客运站(船)设施保障规划,筹措、落实开展“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资金,逐步改善站点、船舶设施、装备等。

  ㈧发挥市民巡访团和水路客运行风监督员作用,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㈨加强水路客运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管理监督。组建水路客运志愿者队伍,开展与门户创建相关的志愿服务。   

  附件:1.“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目标分解

  2.“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2006年工作

  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目标分解

  项目

  第一阶段(2006年)

  第二阶段(2007—2008年)

  第三阶段(2009—2010年)

  宣传教育质量

  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图(栏)等形式的宣传,旅客对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建立水路客运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并启动培训

  组建水路客运志愿者队伍

  水路旅客对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水路客运从业人员培训率达70%以上

  水路客运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活动

  水路旅客对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水路客运从业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从事国际客运人员达到100%,实现持证上岗,完善继续再教育培训

  水路客运志愿者队伍提升能级

  服务质量

  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文明服务,热情有礼;普及普通话

  重点照顾老、弱、病、残、孕妇等有特殊困难的乘客,提供特殊服务

  候船室免费供应饮用水

  候船室、船舶客舱的醒目位置设置旅客监督箱、公示监督电话等

  普及英语日常会话和文明礼仪

  提供盲人及特殊残障乘客上下船迎送服务

  涉外站点、船舶从业人员熟练使用英语和文明礼仪接待外国游客;部分从业人员掌握简单哑语

  进一步开展多样化便民服务

  安全质量

  安全标志规范、齐全、醒目,安全设备(救生衣等)齐备,通道畅通无阻

  安全宣传推广“四个一”,即旅客收看一部安全短片、收听一次宣传广播、观看一次现场演示、阅读一份安全须知

  坚持“三个严格禁止”,即超额售票严格禁止、无票上船严格禁止、超载开航严格禁止

  航班正点率达到80%以上

  严格查堵旅客违章携带危险品,旅客行李安检率达50%以上

  全封闭高速船、高档游览船实现禁烟

  强化安全宣传“四个一”

  严格控制“三超”(超重、超长、超体积)自带上船,

  旅客行李安检率达80%以上

  加强涉外客站安全防范

  主要航线客船的封闭客舱、侯船室实现禁烟

  旅客行李安检率达90%以上

  基本实现候船室、船舶客舱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项目

  第一阶段(2006年)

  第二阶段(2007—2008年)

  第三阶段(2009—2010年)

  卫生质量

  船容站貌整洁,地面无污渍、无垃圾、无积水;厕所无便垢、无异味

  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检验率达50%以上

  客运站《卫生许可证》持有率达90%以上

  食品检验率达80%以上

  涉外站点配备红外遥控体温检测仪器等设备

  食品检验率达90%以上

  设施质量

  按标准设置厕所、果皮箱等公共设施

  逐步配置空调设备,保持侯船室空气通畅、温度适宜

  设立特殊乘客群优先通道

  完善客站、船舶旅客须知等宣传栏目设置

  公共设施达标率达80%以上

  候船室内空调设备配置率达80%

  设立特殊乘客群专门候船室

  完善禁烟标志设置,有条件的客站改建或设立吸烟室

  公共设施达标率达90%以上

  基本设施建设与国际航运中心、与旅客需求相适应

  管理质量

  实行电子售票

  主要站点安装安全检测仪

  推广水路客运船舶GPS系统

  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建立旅客监督、服务质量征询制度和测评体系

  保证投诉电话畅通

  采用条形码扫描检票技术,浦江游览、三岛客运航线实现联网售票

  安全检测仪安装率50%以上

  浦江游览、三岛客运航线船舶完成GPS系统安装,并实现航行安全全天候监控

  开通水路客运信息查询短信平台

  完善旅客监督和服务质量征询制度,满意度测评居全市各行业中等水平

  主要航线实现联网售票

  安全检测仪安装率100%

  水路客运船舶全部安装GPS系统,并实现航行安全全天候监控

  满意度测评居全市各行业中等偏上水平

  创建质量

  建立“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考核机制

  “文明客站”、“文明客船”、“品牌航线”、“服务标兵”活动,创建率达20%以上;重点扶持吴淞客运中心、宝杨路客运站、长兴岛客运站、部分浦江游览船、三岛航线高速客船等开展创建工作

  “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我手中”承诺率和创建率达60%以上,“文明整洁公共场所”达标率达20%以上

  “文明客站”、“文明客船”、“品牌航线”、“服务标兵”活动,创建率达50%以上;重点扶持南门客运站、横沙客运站、国际客运中心、十六铺水上旅游中心、其余浦江游览船、部分三岛航线普通客船及客滚船;堡镇客运站、新河客运站、石洞口客运站、洋山客运站、部分省际沿海客船等开展创建工作

  “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我手中”承诺率和创建率达80%以上,“文明整洁公共场所”达标率达50%以上

  “文明客站”、“文明客船”、“品牌航线”、“服务标兵”活动,创建率达80%以上

  “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我手中”承诺率和创建率达90%以上,“文明整洁公共场所”达标率达80%以上

附件2:

“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2006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项目分类
具体任务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组织建设
成立“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7月
人事处
局相关处室、单位;水路客运企业;行业协会等

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
7月,12月
人事处
局相关处室、单位;水路客运企业;行业协会等

建立并定期召开“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联席会议
7月、12月
人事处、航监处
局相关处室、部门;水路客运企业;行业协会等

组织召开双月联络员会议
7月至12月
人事处、航监处
局相关处室、部门;水路客运企业;行业协会等

宣传教育
举行“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启动仪式
7月
人事处、航监处
局相关处室、单位;水路客运企业;行业协会等

开通“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网络专栏
7月至12月
办公室、人事处
局相关处室、单位;水路客运企业、行业协会等

策划开展新闻舆论宣传
7月至12月
办公室
局相关处室、单位;水路客运企业;行业协会等

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集中宣传日活动
9月
人事处、航监处、三游协会
局相关处室、单位;水路客运企业;行业协会等

设置“文明在水运客运港”宣传广告
7月至12月
三游协会
局相关处室、单位;水路客运企业;行业协会等

编制水路客站、客船统一视频、广播宣传稿
9月
人事处
局相关处室、单位;水路客运企业;行业协会等

完善信息利用,设立门户创建活动简报
7月至12月
人事处、三游协会
局相关处室、单位;水路客运企业等

开展从业人员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教育
7月至12月
人事处、航监处
局相关处室、单位;水路客运企业;行业协会等

项目分类
具体任务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文明创建
开展“文明客站”、“文明客船”、“品牌航线”、“服务标兵”
7月至12月
人事处、航监处、三游协会
各水路客运企业

开展“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我手中”宣传整治活动
7月至12月
人事处、航监处、三游协会
各水路客运企业

开展游船企业诚信服务承诺
7月至12月
三游协会
各水路客运企业

开展水路客运企业文明公约承诺
7月至12月
三游协会
各水路客运企业

行业管理
推进“上海市水路客运售票管理系统”
7月至12月
航监处
各水路客运企业

推进水路客运旅游企业“准入制”
7月至12月
航监处、港监处
各水路客运企业

船舶GPS系统安装工程
7月至12月
航监处
各水路客运企业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7月至12月
航监处、港监处
各水路客运企业

完备客运设施建设
7月至12月
航监处、港监处
各水路客运企业

加大日常巡查监督
7月至12月
航务处、码头中心、港政中心
各水路客运企业

监督考核
完善“文明在水运客运港”考核管理机制,实施动态长效考核
7月至12月
人事处、航监处、三游协会
局相关处室;水路客运企业等

健全行风监督员队伍,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
7月至12月
人事处
各水路客运企业

完善水路客运志愿者服务体系
7月至12月
人事处
局相关处室、单位;水路客运企业;行业协会等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