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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5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 (沪教委高[2005]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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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5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
(沪教委高[2005]56号)


本市各高校:
  2005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加强现代化教育内涵建设,提高高等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为圆满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在年初印发的《2005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做以下补充:

  一、继续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改革步伐
  1、推进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的实施。积极落实上海理工、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二医大(现交大医学院)、上海电力学院等高校建设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实施。积极推进松江大学园区资源共享区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实施。
  2、依法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修改并完成民办学校资产归属和民办学校变更、转让及终止两个暂行办法。组织并实施民办学校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奖励工作。
  3、依法加强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对本市普通高校近年来事业发展中规模与条件保障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改善办学条件、扩大高等教育资源的主要举措、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本市高校完成“十五”建设项目计划,确保完成“十五”基建投资计划。
  4、做好毕业生就业和学生帮困工作。开展2006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和政策调研。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培训。以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制创新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高校学生的诚信教育,努力降低学生贷款违约率。

  二、继续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1、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做好中宣部、教育部规定的4门必修课课程建设的准备工作;启动6门配套选修课的建设。落实《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三年发展规划(2005-2007)》规定的教师队伍培训工作。推进“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题网站”的建设工作。
  2、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辅导员培训中心,实行辅导员准入制。评选上海市优秀辅导员。
  3、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建设10个高校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三、继续推进高校教学内涵建设
  1、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论文要求等有关标准的研究制订。对单考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跟踪调查。
  2、加强普通高校本科教学高地建设管理。指导高校根据下达的经费做好建设方案的调整和论证。
  3、推进教学质量工程实施。研究方案,准备启动制定部分本科专业的教学标准。建设上海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选市级和国家级中心。
  4、推进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程。2005年本市高职高专新专业实行网上公示。申报、遴选、评审上海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5、规范合作办学。对在高等教育合作办学项目复核中有条件通过的、限期整改及未予通过的三种情况组织复审,并指导部分拟退出或无法通过复核被撤消办学许可机构和项目的善后处理事宜;对已通过的报教育部核准和换发教育部统一的合作办学许可证。
  6、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引进世界名校工作,积极与教育部沟通,争取年内能有所突破。

  四、继续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1、推进高校学科建设。召开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动员大会。启动非教委部门预算的本科院校、高职高专、民办高校的学科建设计划。
  2、组织开展教育科研。开展上海市2005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2005年全国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和上海市教育决策咨询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

  五、继续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1、加快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研究试行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到本市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培训、提高的办法,提高本市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科研水平。
  2、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调研完成《上海高校人员编制标准调研报告》,并争取与市编委联合形成《上海高校编制标准的意见》文件。

  六、继续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1、做好教育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实施2005年“十大行动计划”等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计划,完成对地方高校财务状况的调研,形成专题报告。组织实施200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
  2、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做好2005年上海市高校教育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监测工作,组织开展2005年度教育经费决算和统计工作。

  七、继续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1、加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高校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系统建设调研报告。组织编写《高校事端处置典型案例汇编》(暂名)。做好上海市和全国安全文明校园推荐评选工作。
  2、深化后勤管理改革。筹备成立上海教育后勤集团、上海学校后勤生活协会。开展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本市高校“一校多区、一区多校”后勤保障体系的现状与对策研究》的课题研究。召开上海高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工作会议。
  3、推进大型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组团赴京参加第一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开展“上汽教育杯”大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举办第一届松江大学园区运动会。组队参加全国大学生军用枪射击锦标赛。
  4、推进高校运动队建设。按照教育部今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的意见》,组织专家对本市已办或提出申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材料及结果上报教育部备案、审定。
  5、加强大学生国防教育和军训。开拓大学生军训新思路。依托警备区杨行训练基地5个训练中心,组织部分高校进行军训试点,压缩队列、射击训练时间,增加专业训练内容,提高国防后备兵员素质。组织好2005年上海市高校国防教育年会。
  6、加强高校卫生工作与健康教育。举办“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治”知识大赛。进行“健康校园”验收。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表彰高校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7、推进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年内完成对华东政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等6所高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完成对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上海行健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高职院校的语言文字工作的达标检查。根据《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大纲》启动有关人员规范汉字应用能力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8、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做好2005年秋季高校招生宣传与舆论导向,加强高校招生监管,落实有关招生政策;开展清理和自查,严格规范高校收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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