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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本市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安委办[200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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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本市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安委办[2005]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
  当前,本市已进入高温季节,持续高温天气对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影响,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为认真做好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本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各单位要充分认清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特点,充分认识到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级领导要深入生产一线,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加强安全教育,制订工作方案,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设备,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排必要的经费和装备,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措施有力,防止因高温诱发生产安全事故。对因失职、渎职酿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加强防范
  各地区、各系统、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针对高温季节生产特点,突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生产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一要加强对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操作规程,落实防范措施;二要加强火灾防范和用电管理,加强对娱乐场所、车站码头、商场宾馆、地下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公共聚集场所,一律责令停业整顿;三要督促工业商贸企业严格高温季节用电、用气管理,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防止失火、触电、漏电造成人员伤亡;四要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加强监管,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五要坚决落实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尤其是钢铁、船舶、化工、建筑、电力、燃气等生产施工企业要按规定调整高温、露天和高空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落实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对高温岗位采取降温措施,配备降温设施,改善劳动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带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六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及时制订地区、行业灾害性天气应急应变措施,督促指导有关企业编制预案。

  三、全面排查,整改隐患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自身特点,立即组织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钢铁、船舶、危险化学品、建筑、电力、燃气等高危、高温作业岗位及其它重点部位、重点设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措施、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加强监控,同时制定整改计划,编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检查以自查自纠、自整自改的方式为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适时组织有重点的专业抽查。

  四、加强值班,畅通信息
  要严格执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坚持全天候值班,坚持领导值班带班。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对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200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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