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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刻吸取江苏如皋“4.16”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安监执法〔2014〕38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有关集团公司:

  2014年4月16日10时左右,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双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马公司)硬脂酸造粒车间造粒塔在正常生产过程中,维修工人在造粒塔底锥形料仓外加装气体振荡器及补焊雾化水管支撑架时,发生硬脂酸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

  据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双马公司在未停车清空物料的情况下,为造粒塔焊接加装气体振荡器及补焊雾化水管支撑架,违章动火,引起硬脂酸粉尘爆炸,继而引发火灾,导致造粒塔下的钢结构支架强度失效,造粒塔架倒塌。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查明事故原因,并举一反三,强化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深刻吸取教训,严防各类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粉尘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管三〔2014〕34号)要求,现就切实加强本市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要充分认识粉尘爆炸的危害性,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粉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安全投入。要梳理明确本企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及部位,并对其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配备检测仪表并及时检测,严防设备和场所的粉尘浓度达到爆炸极限,从根本上预防粉尘爆炸事故发生。要完善通风除尘设施,宜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确保及时消除场所的粉尘积累,严防粉尘浓度超标。除尘系统的泄爆、隔爆装置必须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防火防爆技术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粉尘防爆知识,熟悉、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二、进一步强化动火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有关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要督促本地区、本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4号),坚决遏制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发生,切实加强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二)有关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完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动火等直接作业环节的规章制度。动火前应认真开展直接作业前的风险分析和评估,清除可燃粉尘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将动火区段与其他区段分开或隔开,动火期间和动火后的冷却期间应确保没有粉尘进入动火区段,严防动火引发粉尘爆炸。

  (三)有关企业要加强对动火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过程的管理,严把安全措施落实关、作业票证审批关和安全监护关。尤其要安排有应急救援知识的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并为其配备必要的通讯、救援等应急设备设施,确保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状况。

  三、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一)有关企业要针对粉尘可能造成的风险,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排查治理。要对企业所有存在的可燃粉尘进行检测分析,掌握每一种粉尘的爆炸极限和引爆能量值,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粉尘安全隐患。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管总〔2012〕103号)要求,抓紧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编制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系统、仪表系统、危化品管理、储运系统、消防系统、公用工程系统等十类专业隐患排查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各单位要指导、督促本地区、本系统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沪府令91号),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要定期组织专家指导企业全面查找安全生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本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紧迫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有关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要求,全面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重点要针对间歇式化工生产企业,强化变更管理、生产切换、产品方案调整、自动化控制系统有效性、安全设施完整性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推动安全监管共识、共建、共享,巩固“定期会商、联动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的协同安全监管机制,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立即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近期本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一)各单位要结合“亚信峰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立即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检查,确保“亚信峰会”举办场馆、活动场所、住地等周边企业的生产安全,确保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环节总体受控,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得到及时防范治理,坚决杜绝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重点督促本地区、本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在5月31日前严格执行暂停易燃易爆场所(化工装置)年度检维修、控制加油站成品油罐装零售、限制生产工艺调整频次等管控措施,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

  (二)各单位要摸清本地区、本系统具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生产作业场所的具体数量、分布状况及隐患排查情况,并建立起基本情况档案。要重点检查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除尘等设备设施的配备及运转情况,泄爆、抑爆、隔爆等装置的安装情况,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六、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操作人员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演练,落实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应采取领导带班等方式加强应急值守,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妥善处置发生的问题,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事故。要认真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信息。为进一步做好“亚信峰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5月15日至5月31日,各单位应按“一日一报”的要求向市安全监管局值班室报送有关情况。

  请各单位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地区、本系统的每一个相关企业。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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