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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安委办〔2014〕19号

各区、县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要求,以及本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文化氛围,2014年6月,本市和全国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一系列部署,突出上海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主要特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活动安排

  2014年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围绕“城市•责任在肩”、“城市•不能忘记”、“城市•美丽家园”三个主题板块开展。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认真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第一板块“城市•责任在肩”(6月上旬)。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活动,要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播放《生命的红线》主题宣讲片。通过专题辅导讲座、开展在线访谈、座谈交流体会等方式,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强化推动安全发展的能力。要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安全生产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案例教育活动。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组织播放2013年度上海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案例教育片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要通过事故警示教育展板巡展、组织事故警示案例座谈会等专题活动,全面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要以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汛期安全等为重点,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第二板块“城市•不能忘记”(6月中旬)。

  举办“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从2014年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本年度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组织协调各方力量,通过现场咨询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面向企业、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普及安全常识,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富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普及行业领域安全知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市教委以在校园播放“安全微电影”等方式,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市质量技监局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为重点,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六进”宣传活动;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10周年集中宣传活动;市消防局重点开展社区居民疏散逃生演练;市总工会开展本市“安康杯”竞赛表彰推进活动和“班组安全成果展示”活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推动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劳动保护专题培训;市安全监管局开展“30万农民工安全培训”政府实事项目的检查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小学赠送安全生产科普书籍;市科委、市民防办开展以信息安全、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应急救援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安全知识科普培训活动;团市委重点推进“青安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

  (三)第三板块“城市•美丽家园”(6月下旬)。

  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移动传媒和户外广告等媒体,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生产警句格言等,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市安全监管局会同相关区县利用安欣多媒体便民支付终端机播放安全生产月主题、安全生产常识、安全生产警句格言等;市文广影视局等部门集中在移动电视、区县电视台投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主题公益宣传。市文广影视局结合市民文化节等活动,组织各区县、街镇、企业开展“聚焦安全”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巡演活动。

  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组织开展安全主题演讲、摄影比赛、主题征文等活动,组织和发动广大一线职工和市民参与安全文化建设。市教委组织开展校外“安全课堂”系列活动;市总工会、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把安全带回家”安全主题征文活动;市安全监管局会同相关区县开展“安全第一、生命至上---镜头中的安全”摄影比赛活动;市妇联组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有关区县要充分利用安全体验馆,举办安全体验馆“市民开放日”活动。市安全生产协会要继续推进上海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有关行业系统和控股(集团)公司要依照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指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要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充分认识上海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面临的形势和特点,认真组织,积极谋划。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统筹协调作用,切实把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作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手段、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要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细化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主体作用,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一线下移。

  (三)切实注重实效。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积极发挥各类媒体在安全生产知识普及、舆论引领和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引导作用。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扩大宣传声势,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四)注重沟通信息。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要加强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及时报送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请于5月20日和7月5日前将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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