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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指南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技术标准的创制能力,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主线,根据国家和上海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二五”科技规划,发挥技术标准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城市公共管理等方面的导向和保障作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1、产业支撑技术标准研究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若干重点领域的技术标准体系,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系列标准。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和实施标准体系,加快产业发展。

  本年度重点支持:

  信息与高端制造领域:微机电系统传感器、高精度北斗导航设备与定位技术、未来网络体系架构、物流信息交互等支撑智慧城市建设和高端制造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生物医药领域:中医诊断信息采集与分析、微创医疗器械、单抗药物质量分析等保障生命健康和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能源与环境保护领域:智能电网配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控制、水质监测分析等支撑生态环境建设的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研究期限: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专题2、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技术标准研究

  聚焦社会公共管理和城市安全运行,形成相应领域关键装备及检验检测技术标准,为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本年度重点支持:

  大型娱乐设施建设与运营、城市内涝防治与雨水调蓄,乳品质量控制、云计算信息安全等支撑城市公共安全和有序运行的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研究期限: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资质要求: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标准制修订工作经验的申报单位,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本单位承担标委会秘书处/标委会委员文件、本单位已制定发布标准文本或者标准立项文件等。

  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产业发展,开展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及相关的系列标准研究,通过持续研究,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群。

  2、申报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申报材料符合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可行的研究方案。

  3、原则上同一法人单位每个专题限报3项,且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

  4、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5、配套要求: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市级财政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6、推荐渠道:可通过主管部门、区县科委、行业协会、产业园区、投资机构等渠道进行推荐,也可由企事业单位自荐。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项目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项目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

  3、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项目的申报人可以提出不超过3名的建议回避自己项目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本指南发布时间为2014年5月4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下午4:30。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下午4:30。书面项目可行性方案集中受理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至5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项目申报单位请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在线申报,提交后在线打印书面项目可行性方案。报送市科委的书面材料一式一份,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进入办事服务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

  单珏馨(54045195)、苏航(54045198)

  2、书面资料送达地址及联系人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1号楼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

  联系人:曹飞宇;联系电话:33637937

  注:办事大厅不接受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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