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新增典当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13]1044号)要求,我委对上海金晖典当有限公司等8家典当行以及上海同祥典当有限公司虹口分公司等5家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经商务部复核备案。现公告如下:
上海市2013年度批准设立上海金晖典当有限公司、上海荣昶典当有限公司、上海恒盈典当有限公司、上海华超典当有限公司、上海嘉发典当有限公司、上海逸航典当有限公司、上海聚银典当有限公司、上海中亨泰典当有限公司等8家典当行,以及上海同祥典当有限公司虹口分公司、上海中财典当行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上海信邦典当行有限公司杨浦分公司、上海信邦典当行有限公司自贸试验区分公司、上海老凤祥典当有限公司闸北分公司等5家分支机构。
特此公告。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