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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绿化市容局关于调整环卫一线职工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绿容〔2014〕123号

各区(县)绿化和市容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本市建立环卫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城市环境卫生保障水平若干意见》(沪府办〔2011〕23号)中明确的“实施环卫一线职工岗位津贴制度并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的要求,我局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于2014年3月17日报请市领导同意,决定对环卫一线职工岗位津贴予以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环卫一线职工岗位津贴实施标准。

  (一)一类岗位,每人每天为23元津贴。共包括19个岗位工种:

  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工(人工冲洗保洁工)

  2、道路机械清扫、冲洗车驾驶员

  3、废物箱收集保洁工

  4、垃圾箱房、小压站管理保洁工

  5、垃圾、粪便清运工(垃圾车跟车工、餐厨垃圾清运工、垃圾装卸工、人力车驳运工)

  6、垃圾、粪便运输车驾驶员

  7、垃圾、粪便运输船舶驾驶、轮机工及水手(操作工)

  8、清扫保洁船舶驾驶、轮机工、保洁工

  9、垃圾填埋场操作工

  10、垃圾填埋场推土、铲运、压实机驾驶员

  11、垃圾中转压缩站现场操作工

  12、粪便预处理厂、粪便倒口现场操作工

  13、垃圾生化处理厂现场操作工

  14、垃圾焚烧厂现场操作工

  15、垃圾码头现场操作工

  16、灭蝇工

  17、除臭工

  18、垃圾、粪便专用车辆修理工

  19、环卫公共设施维修工

  (二)二类岗位,每人每天为20元津贴。共包括5个岗位工种:

  1、公厕、倒桶站、小便池管理保洁工

  2、吊车司机(桥吊、正面吊)

  3、垃圾集装箱转运车驾驶员

  4、垃圾渗滤液处理工

  5、垃圾填埋场沼气收集工

  (三)三类岗位,每人每天为18元津贴。共包括5个岗位工种:

  1、环卫设施设备修理工(码头设施设备)

  2、中控室操作工(垃圾中转站、焚烧厂等)

  3、垃圾磅计量工

  4、加(量)油工(含环卫专用车辆油料工)

  5、环卫作业现场管理员(现场调度、指挥、值长等)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或纳入财政采购作业服务预算并由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业务管理的)从事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企业一线职工。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的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环境实业有限公司中从事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一线职工。

  三、发放办法

  (一)环卫津贴根据标准工作时间按照职工实际上岗出勤天数计算,按月发放;实行综合计时的应按标准工作时间折算成实际上岗出勤天数计算;每月按20.83天计算。

  (二)单位安排的脱产学习(在一周以内的业务培训)、疗休养、公差等,环卫津贴照常发放;因病、事假半天工作的人员,津贴减半发放。

  (三)调离享受环卫津贴的工作岗位后不再享受环卫津贴。

  四、本通知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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