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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民计发〔2014〕23号

各区县民政局及各有关单位:

  依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实施公益招投标的意见》(沪民计发〔2009〕18号)的文件精神,为了更好推进社区公益服务工作,明确资助项目,规范预算编报,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2014年3月27日

上海市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目录

  一、目录范围

  根据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上海市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目录共分列30个三级分类,是对2009-2012年度已经实施的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按受益人群、项目目标、项目服务主要内容等进行梳理,在先后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归纳、总结、提炼而成,其中扶老类8个、助残类5个、济困类7个、救孤类7个、其他类3个,作为今后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的选择和编报预算的依据,对未纳入项目目录的项目不予资助。

  二、项目基本指标

  为规范预算编制和项目经费支出,明确项目人员服务经费基本指导价。

  (一)非全日制服务人员工资:不低于14元/小时/人,不高于20元/小时/人。

  (二)志愿者补贴:一般不高于50元/天/人,其中车贴不高于25元/天/人,饭贴不高于25元/天/人。

  (三)社工工资:社工员3500元/月,助理社工师(二级)4000元/月,助理社工师(一级)4500元/月,中级社工师(二级)5200元/月,中级社工师(一级)5800元/月。

  (四)专家培训讲课费:一般为200~300元/小时(单次受益人数不得低于50人)。

  (五)其他:各类服务经费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以上项目人员服务经费基本指导价根据本市相应标准动态调整。

  三、目录使用要求

  (一)严格控制目录范围。各区县民政局在申报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预算时,可以根据社区实际需求,从目录中精选项目编报。

  (二)严格执行项目基本指标。项目预算要按照基本指导价的要求编制,不得随意变更标准,对确需变更个别项目的标准,要书面说明详细事因,提供法定依据。

  (三)灵活设置项目名称和具体内容。项目的名称可以根据项目特点灵活设置。在满足项目目标的前提下,项目开展的内容和形式应丰富多样,重点保障当前社区困难群体急待解决或困难矛盾突出的问题,以契合其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四)严格控制项目成本。预算编制要明确项目受益人群、受益人数、服务的主要内容,根据项目基本指导价、具体服务人次、频次进行项目编报。

  项目目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上海市民政局关于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目录及基本指标等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沪民计发〔2011〕102号)废止。

  附件:上海市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明细目录表

  附件

  上海市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明细目录表

  一扶老类项目

编号 项目二级分类 项目三级分类 项目目标 受益人群 1.1 健康保健服务类 1.1.1健康干预服务项目 1.开展老年疾病预防工作,做好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培养老年人健康自我管理互助意识2.发展老年健康保健事业。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宣传,普及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运动健身和保健意识,帮助老年人形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60岁以上老年人群 1.1.2心理关怀服务项目 1.注重老年人的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提供各类心理健康指导、心理疾病自我干预培训等服务,改善与预防老年心理问题。2.组织专业化队伍为患有心理障碍、需要心理疏导的老人提供咨询或上门心理疏导服务。 60岁以上老年人群,重点关注高龄、独居老人和有心理问题的老年人 1.2 精神文化服务类 1.2.1老年活动室服务项目 充分合理利用资源,真正发挥老年活动室的作用,开展老年精神文化娱乐活动。通过加强老年活动室的软件服务和功能拓展,为老年人提供健康适宜、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满足社区老年人活动与交流的渴望,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60岁以上老年人群 1.2.2老年人文化教育项目 1.整合社会资源,向老年人提供健康适宜、形式多样的文化教育活动,回应老年人在学习教育方面的需求,创新老年培训体制机制,探索老年教育新模式,不断充实老年人生活内涵,营造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氛围,真正做到“老有所学”。2.加强对老年志愿者的培训和支持,提升其志愿服务能力,以使其能更好地服务于社区老年群体,真正做到“老有所为”。 60岁以上老年人群,重点关注老年人志愿者 1.3 权益保障服务类 1.3.1老年人普法维权服务项目 1.开展老年人法律普及和宣传等活动,健全老年维权机制,合理维护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生命尊严,杜绝歧视、虐待老年人等现象。2.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拓展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在涉及老年人医疗、保险、救助、赡养、住房、婚姻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60岁以上老年人群 1.4 社区照顾服务类 1.4.1结对关爱服务项目 形成互帮互助机制,鼓励社区居民、志愿者以及老年人等通过结对的方式为社区困难老年人提供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以建立结对关爱的服务网络,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高龄、孤老、独居和纯老家庭 1.4.2失能(智)老人关爱服务项目 1.为失能(智)老人提供康复训练、心理干预等服务,帮助改善其症状。2.为失能(智)老人提供个性化的照顾服务,并教授其照护者护理技巧,以改善其生活质量。 60岁以上失能、失智老年人及其照护者 1.4.3为老综合服务项目 1.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参与为老服务,通过各种形式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精神、心理等方面的照料和关心。2.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力量,形成一套孤老、独居、纯老人群回归和融入社区的活动内容,探索出一套专业服务者和志愿者相结合的老人关爱机制,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综合服务。 60岁以上老年人群,重点关注独居、困难和高龄老人

二助残类项目

编号 项目二级分类 项目三级分类 项目目标 受益人群 2.1 残疾人康复服务类 2.1.1康复综合服务项目 1.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各类康复服务,提供功能技能训练、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2.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和家庭,形成关爱残疾人士的长效机制,为残障人士提供优质服务。 残障人群及其照护者,重点关注重残患者 2.1.2心理关怀综合服务项目 1.改善残疾人士的心理健康,发挥他们的潜能,帮助其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2.为有特殊需要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个案心理咨询,疏导其在日常生活中因残疾而造成的心理压力及负面情绪,促进残障人士康复工作。 残障人群及其家庭,重点关注残障精神人群,自闭症人群 2.2 残疾人社区融合服务类 2.2.1精神文化服务项目 1.加强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2.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提高社会参与能力。3.鼓励残障人士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提高融入社区生活能力。 残障人群及其家庭 2.2.2技能培训服务项目 1.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鼓励残疾人创业。2.为社区残疾人士建立一个接触他人、接触社会的平台,通过各类技能培训及实践提高残疾人自理、自助能力,增强他们对生活的渴望和信心,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残障人群 2.3 残疾人权益保障服务类 2.3.1维权服务项目 健全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畅通联系残疾人的渠道,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合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残障人群及其家庭

三济困类项目

编号 项目二级分类 项目三级分类 项目目标 受益人群 3.1 大重病患者服务类 3.1.1康复指导服务项目 为大重病患者及其家庭提供康复指导和技能培训,帮助因病致困群体改善身体状况,提高生活质量。 因病致贫居民及其家庭,尤其是大、重病患者 3.1.2心理关怀服务项目 1.给予大重病患者心理支持服务,帮助因病致困群体改善心理状态,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2.通过专业服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互动,建立良好的社区关系,帮助患者融入社会。 因病致贫居民及其家庭,尤其是大、重病患者 3.1.3生活照料服务项目 组织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各种形式为因病致困群体提供生活照料服务。 因病致贫居民及其家庭,尤其是大、重病患者 3.1.4互助服务项目 鼓励和引导因病致困群体形成互帮互助机制,通过结成互助小组等形式形成社区支持网络,以营造社区互助的良好氛围。 因病致贫居民及其家庭,尤其是大、重病患者 3.2 困难群体社区融入类 3.2.1困难群体生活救助服务项目 1.形成社区互帮互助机制,对贫困群体的生活给予综合关怀和帮助,建立和谐的社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传播慈善理念,依托慈善超市或慈善义卖等方式开展慈善活动,营造慈善互助的社会氛围。 低保、低收入群体及支出型贫困群体 3.2.2困难群体精神文化服务项目 向困难群体提供各类心理疏导、文化活动、专家讲座等公益性精神文化服务,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为他们搭建一个互相关心、鼓励、支持的活动平台,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其融入社区的能力。 低保、低收入群体及支出型贫困群体 3.2.3困难群体促进就业服务项目 通过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心理疏导等一系列措施,帮助失、无业人员及协保人员克服就业恐惧,自力更生,实现就业愿望,活跃就业市场,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协保人员

四扶幼类项目

编号 项目二级分类 项目三级分类 项目目标 受益人群 4.1 残障青少儿服务类 4.1.1残障青少儿康复服务项目 1.建立一支由专业康复师和教师带领的志愿者队伍,以促进和支持残障青少儿的医疗康复。2.为家庭困难的残障青少儿照护者提供康复指导和咨询服务。 残障青少儿及其照护者 4.1.2残障青少儿社区照料服务项目 组织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各种形式为残障青少儿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引导人们关爱特殊儿童,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 残障青少儿及其照护者 4.1.3残障青少儿培训服务项目 为残障青少儿提供特殊教育或培训服务,帮助其掌握将来踏上社会必要的生存技能,提升其融入社会的能力。 残障青少儿 4.2 困难家庭青少儿服务类 4.2.1青少儿成长服务项目 1.通过困难家庭青少儿的素质、能力教育,促进青少儿健康成长。2.解决社区困难家庭家长的后顾之忧,加强对其子女的教育和引导,拓宽其课外知识获得的渠道。 具有本市户籍的困难家庭青少儿 4.2.2青少儿心理关怀服务项目 1.为有轻微至中度情绪困扰问题的青少儿提供支持性介入服务,帮助改善受助学生的心理、行为和认知问题。2.动员社工、教育工作者和志愿者为困难家庭提供咨询服务,使受助家长学会科学的育儿方法,树立正确的育儿观。3.使受助学生的行为方式有所改善,培养其对待生活和学习的积极态度,促进其心理健康。 具有本市户籍的困难家庭青少儿,特别是有心理问题的青少儿 4.3 外来务工子女服务类 4.3.1外来务工子女成长服务项目 1.动员专家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流动儿童提供结对助学或教育咨询等服务。2.引导外来务工者在现有条件下,科学哺育孩子,提高教育水平,为孩子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4.3.2外来务工子女心理关怀服务项目 1.关注流动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状况,针对他们的现实需要,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社会支持与心理慰藉,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适应城市生活,进而达到全面、健康的成长。2.提高外来务工者及其子女的归属感,培养共建和谐社区的意识。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注:青少儿是指儿童和青少年的统称。

五其他类项目

编号 项目二级分类 项目三级分类 项目目标 受益人群 5.1 优抚对象综合服务类 5.1.1优抚对象综合服务项目 1.进一步推动拥军优属工作社会化,继续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依托社区力量开辟一条与优抚对象双沟通的渠道,在全区范围内打造一张关爱功臣网络。2.掌握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实际需求,安抚优抚对象的情绪心理需求,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注与支持。3.让优抚对象理解各项优抚政策,及时收集优抚对象的信息、为优抚对象提供政策咨询、政策宣传、解难帮困、精神慰籍、组织活动等服务。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 5.2 促进社区融合类 5.2.1社区志愿者培训项目 加强对社区各类志愿者的专业培训,提升其志愿服务能力,以使其成为社区专业社工的辅助力量,以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居民。 社区居民 5.2.2婚姻家庭咨询服务项目 为进行咨询,想要办理离婚的当事人提供情感心理分析、疏导,帮助当事人双方理清冲突原因背后的各自非理性情绪、行为、以及对家庭成员的影响(特别是子女成长),进一步探索新形式下的离婚心理咨询服务和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相结合的调试机制。 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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