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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印发上海开放大学本科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试行)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高〔2014〕1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开放大学本科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确定的“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试点项目要求,教育部于2012年先后批准设立了国家开放大学和上海等5所地方开放大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促进上海开放大学试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创新发展,市教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开放大学本科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开放大学本科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试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3月27日

上海开放大学本科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试行)

  

1.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 1.1专业培养目标与建设规划 1.专业培养目标和服务面向。2.与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结构布局的关系。3.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1.专业定位明确,培养目标和服务面向能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对专业人才的实际需要,满足学习者终身学习的需求,体现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开放远程教育特点,实行“宽进严出”,生源情况较好。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总体规划和专业结构布局的要求。3.专业建设思路清晰,有规划、有措施、有投入、有成效。     *1.2专业培养方案 1.制定专业培养方案的主要依据。2.课程体系结构和学分(学时)分配。 1.制定专业培养方案依据切实的人才需求调查,科学合理,总体上符合教育部的专业基本要求和教指委建议的专业规范。2.课程体系结构(含实践环节)和学分(学时)分配基本合理,符合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的要求。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不低于20%,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不低于25%。     2.师资队伍 *2.1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1.专业专任、兼职教师总体情况。2.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情况。 1.有相关学科背景的高级职称专业带头人,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的数量、职称、学历、学位、年龄结构基本合理。[注1]2.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专任教师的数量和结构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注2]     *2.2教学水平 1.主要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 教师能按教学要求,从严执教,认真完成教学准备、课堂教学、网上教学、实验教学、课外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和评价考核等教学环节,教学过程规范,能保证教学质量,教学水平达到任职要求;积极参与专业的基础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2.3教师风范 1.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 教师能为人师表,具有教书育人的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教学效果得到学生和同行专家的肯定。     2.4教学研究与科研 1.教师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2.教师参与科研,促进教学。 1.近3年,学校新专业专任教师中至少有80%能利用信息技术,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至少有50%正式发表教改论文;有教师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或专业建设项目,并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2.近3年,学校新专业专任教师中至少有60%参与专业相关的科学研究,并正式发表科研论文;有教师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以科研促进教学。     3.基本教学条件 *3.1实验、实训 1.专业实验室建设情况。2.实验、实训基地共享情况。3.远程或虚拟实验、实训条件。 1.专业实验室建设有规划、有投入,人文社科类专业至少配备1个实体或虚拟实验室,理工农医类专业至少配备2个实体或虚拟实验室,场地和设备能适应实践教学基本要求。2.每个专业有不少于2个较为稳定的校外实验、实训基地(含与企业、高校共享),适应实践教学基本要求,保证实践教学的开展,发挥较好的作用。3.能根据专业实践教学需要,建设远程或虚拟实验、实训数字化环境。     3.2图书资料 1.专业图书资料的配置。2.图书馆、阅览室提供的服务。 1.专业图书资料和期刊(含电子资料)能满足专业教学要求。学校生均专业图书资料(含电子资料)80册,年新增生均专业图书资料(含电子资料)不少于2册。[注3]2.学校和分校图书馆、阅览室(含电子阅览室)能提供有利于师生使用的服务,并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3.3教学平台 1.远程教学平台及其功能。 远程教学平台能支持网上学习、辅导答疑、考试等功能,实现教学互动;能支撑教学过程管理和服务,管理规范、服务有效。     3.4教学经费 1.专业日常教学经费。2.新专业建设专项经费。 1.专业日常教学经费能满足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注4]2.对新专业建设提供专项经费,保证新专业建设规划顺利实施。[注5]     4.教学过程 *4.1课程 1.课程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进展。2.教学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和资料。 1.课程建设有规划、有措施、有投入、有成效;专业选修课经学生选课后开出率不低于90%。2.教学大纲(含实验大纲)、教案、教学实施细则及课程考试试卷等教学基本文件和资料齐全,可在网上查询。     4.2教材及数字化教学资源 1.专业教材的选用和建设情况。2.多种数字化教学资源。 1.专业教材选用合理、效果良好,并有教材建设的规划、措施和效果。2.专业课程均建有适应教学需要的多种数字化教学资源(含网络课程、课件、案例库、题库等),满足学生学习基本需求。     *4.3实践教学 1.专业实验开设情况。2.实训开展情况。 1.按照教学计划开设专业实验(含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实验教学规范,实验开出率不低于90%,学生实验报告齐全,质量有保证。2.实训有明确的目标和内容,按规定配备指导教师,学生实训报告齐全,教师对实训有总结。     4.4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1.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 注重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并有较好的教学效果。     5.教学管理与服务 5.1规章制度 1.规章制度及执行状况。2.师生知晓程度。 1.教学文件和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认真,实施的记录文档齐全;学校和分校对专任、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均有相应制度。2.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实施前预先告知,易于查阅,大多数师生知晓。     *5.2质量监控 1.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价、反馈、改进机制。2.专业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 1.学校和分校初步建立了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评教活动;对教学质量实施检查、评价、反馈,对反馈结果有分析和改进措施。2.学校和分校执行专业培养方案情况较好。     5.3学习支持服务 1.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支持服务。 提供网上与网下、实时与非实时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支持服务,能满足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需要。     5.4毕业设计(论文)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准备情况。 毕业设计(论文)有制度、有规范,有较为完备的工作方案,选题符合专业对学生综合训练的要求。一名专任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一名兼职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     6.教学效果 6.1基本理论与技能 1.基本理论与技能水平。2.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1.学生能掌握专业基本理论与技能,各类课程和主要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评定科学合理,英语、计算机等知识与能力达到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2.学生具有基本的实践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一定的创新精神,有一定的研究实践成果,终身学习能力得到增强。     6.2学风 1.遵守校纪校规、出勤情况。2.网上学习和完成作业情况。3.参加课外辅导答疑情况。 1.多数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出勤率控制在正常状态。2.每名学生每学期网上学习时间不少于30小时,作业完成率不低于90%。3.学生按规定参加网上教学活动、课外辅导答疑。     6.3基本素养 1.思想道德素养与文化、心理素质。 素质教育有成效,学生思想道德、职业素养、文化素质较好,心理健康。     6.4课外科技文化活动 1.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和分校组织的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效果好。    

 

  [注1]

  1.专任教师数量与结构:

  有该专业背景的专任教师数量不少于7人(专升本不少于5人),其中一般应有1人具有行业经历;高级职称教师不少于3人(专升本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教授职称;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50%。每个分校每个专业至少配备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任教师1人。

  2.兼职教师数量与结构:

  吸收普通高校教师及行业、企业骨干任兼职教师。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应岗位工作经历或从事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其中三分之一兼职教师基本稳定。

  3.专任/兼职教师人数之比,理工农医类专业不低于1/4、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1/6。

  [注2]

  学校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专任教师90%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均担任教学任务。分校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专任教师85%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均担任教学辅导任务。

  [注3]

  如专业注册新生数超过500人,年新增专业图书资料(含电子资料)总册数达到1000册为合格。

  [注4]

  学校日常教学经费包括:信息资源支撑教学服务费、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费、教师教学研究差旅费、教师进修培训费、支持教师网上教学的经费补贴、图书资料(含电子数据库续订等)经费、毕业设计(论文)经费、考试经费、学生活动费等。

  分校日常教学经费包括:教师进修培训费、支持教师网上教学的经费补贴、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费、信息资源支撑教学服务费、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学生活动费等。

  [注5]

  新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包括:新专业专项建设费、实验室建设费、多种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费、图书资料(含新增电子数据库等)建设费等。

  说明

  一、测算办法

  本《标准》主要参照2013年《上海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2013年《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指标体系》、2004年教育部《普通高校办学基本条件指标》、2011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2005年教育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指标与标准》制定。

  其中测算办法参照2004年教育部《普通高校办学基本条件指标》内容:

  1.折合在校生总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开放教育学生参照“夜大(业余)学生数*0.3”折合

  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人数/专任教师总数

  3.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人数/专任教师总数

  4.生均专业图书资料=专业图书资料(含电子资料)总册数/专业折合在校生总数,年新增生均专业图书资料=当年新增专业图书资料(含电子资料)总册数/专业折合在校生总数

  二、评价结论

  1.本评价表打“*”的为核心指标,共设核心指标7个。

  2.评价等级分为“A”、“B”两个等级,分别对应“合格”、“整改”。

  3.学校在自查中,如有1条核心指标检查结论为“整改”,则总的结论为“整改”。

  4.学校在自查中,如有3条非核心指标检查结论为“整改”,则总的结论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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