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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公布2014年度本科预警专业名单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高〔2014〕1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度本科预警专业名单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高校专业结构,促进高校专业教育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我委经研究,现就2014年度对本市高校部分本科专业实施预警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共有7个专业被列为预警专业,具体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社会工作、社会学等专业。从全市层面看,上述专业在本市高校中重复设置较多,连续多年招生第一志愿录取率偏低,调剂和征求志愿录取率偏高,且毕业生签约率偏低。

  二、加快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促进专业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对口衔接。设置上述专业的相关高校,应充分认识加强专业改革与发展的紧迫性,认真研究相关专业的社会需求,开展专业自主评估,分析专业教学与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出相应的工作改进措施,切实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对预警专业办学规模的调控。对于列入预警的本科专业,相关高校要在认真分析和评估本校专业点的基础上,鼓励扶持优势特色专业点,淘汰质量低下的专业点。高校应根据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科学制订专业招生计划。对专业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招生计划,甚至暂停招生。我委将从宏观层面上进一步调整高校的专业招生结构,减少预警专业的招生总量。原则上,高校如拟增设已列入预警范围的专业,我委将不予受理其备案申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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