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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安委办〔201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控股(集团)公司:

  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关于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营造良好的节日安全氛围,推动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强化科学发展理念、安全发展理念,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安全防范。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部署,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专项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凡因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从严追究责任。各区县要强化基层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结合区域实际,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做到关口前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的落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面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突出消防、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油气运输管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坚持“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暗访暗查、突击检查,确保实效。

  (一)消防。要重点针对涉及国计民生的粮、油、气、电等重点单位,节庆活动、商业促销、餐饮住宿、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城中村、老式居民住宅、危棚简屋、小商铺、小作坊、建筑工地等火灾易发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检查规划设计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认真清查消防设施故障、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电线电缆电器漏电和老化、单位和场所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值班人员脱岗或无证上岗等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二)道路交通。要统筹做好春运期间运力安排,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和雨雪天道路交通的疏导、监管。要重点排查运营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和机动车安全技术隐患,防止车辆“带病”上路。要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员、超速、超载以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

  (三)烟花爆竹。各区县要认真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14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组织属地公安(消防)、安监、质监、工商、交通港口、市容城管等部门,严格各类重大活动焰火燃放消防安全审核,严把经营许可准入和供沪产品质量关,加大烟花爆竹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联合监管力度。要落实居民楼内禁设销售点等管控措施,鼓励市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四)危险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等重点区域,落实危险工艺、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等各项监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五)油气运输管道。集中开展油气运输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检查城镇管网规划和建设中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企业开展彻底的、全覆盖的自查自纠,科学、及时地排查整改隐患,确保输送管道安全运行和沿线区域公共安全。

  (六)建筑施工。要针对年底一些工程建设项目赶工期、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强化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促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为重点,对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

  (七)城市运行的其他行业领域。要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暖、供电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并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要全面督促落实特种设备、地下空间、民爆器材、冶金、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节日期间城市运行安全平稳有序。

  四、积极营造社会安全文化氛围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户外媒体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及紧急避险技能,提高企业单位及社会民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要深入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集中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安全出行。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真正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资源,加强应急演练,做到灵敏反应、果断决策、有力指挥、有效应对。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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