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新出报〔2014〕6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驻沪记者站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驻沪记者站:
根据《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央和外省市媒体驻沪记者站2013年度核验工作将于2014年2月开始,我局定于2014年3月4日(星期二)和3月5日(星期三)对驻沪记者站进行2013年度核验的集中受理(有特殊情况的,可延迟至3月31日,但请事先电话联系)。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报刊记者站2013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就2013年度驻沪记者站年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的内容:
1.记者站采访和发表新闻报道的详细情况;
2.记者站登记项目;
3.提交的记者站工作评估意见;
4.记者站负责人和驻站记者从业资格条件;
5.记者站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6.报社对记者站的管理制度和拨款情况。
二、核验需提交材料:
1.《驻沪记者站2013年度核验表》;
2.《驻沪记者站2013年度核验自查表》(如有违规情况,要写出整改措施,经报社核准后,报我局新闻报刊管理处);
3.2013年度记者站工作总结;
4.报刊记者站站长(含副站长)的资质材料(中级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报刊记者站采编人员的资质材料(报刊上海记者站的******复印件,以及报刊出版单位在编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刊记者站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的资质材料(报刊出版单位的在编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5.记者站2013年报道目录(报道数量、篇幅、头版目录),并标明报刊电子版网址和查询方式。
三、核验的要求:
1.请各记者站对照《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和年度核验要求,如实填写《驻沪记者站2013年度核验自查表》和《驻沪记者站2013年度核验表》,年度核验自查表由记者站填写并经报社审核盖章;年度核验表需报社填写评估意见并盖章。
2.请各记者站按通知规定时间参加年度核验,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核验的,按《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处理。
3.对于采编人员未全部持新闻******或者******申领不规范的驻沪记者站将责令整改,并予以缓验,对在两个月内整改不合格的驻沪记者站一律不予通过年度核验。
4.我局将对各驻沪记者站发表新闻报道的数量、质量进行分析、评估,并作为本次年检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无发稿、发稿量很低等情况的驻沪记者站将不予通过年度核验。
5.我局将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对各记者站提交的年度核验表、自查表的核查情况,对记者站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或隐瞒不报的,年度核验将不予通过。记者站未通过年度核验的,由我局依有关规定予以注销登记。
四、核验的时间及地点:
年检集中受理日期:2014年3月4日(星期二)和3月5日(星期三)。
时间:上午9∶15-11∶00下午13∶30-16∶00
如有特殊情况,需在集中受理日期以外前来参加年检的,请事先电话约定时间。
年检集中受理地点:市新闻出版局(绍兴路5号)底楼政务大厅
联系人:胡楙
电话:64370176-6205、64339117(传真)
附件:1.《驻沪记者站2013年度核验表》
2.《驻沪记者站2013年度核验自查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4年1月17日
附件1
驻沪记者站2013年度核验表
记者站登记号:第 号
报刊社(台)情况 报刊(台)名称 统一刊号 CN-/ 地址 邮编 记者站管理部门 通联部总编办其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记者站情况 记者站名称 负责人 建站日期 邮编 电话 地址 记者站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职务 手机 ******编号 2013年记者站经费 拨款万元,其他万元 2013年报道篇数篇,其中有关上海报道篇。 报社管理记者站措施及对记者站工作评估意见报社(章)审核人: 填表日期: 2014年 月 日
附件2
驻沪记者站2013年度核验自查表
序号 审核事项 是(√) 否(√) 1 记者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 是否开展广告、发行、开办经济实体等经营活动 3 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其他分支机构的情况 4 是否存在以新闻报道名义从事有偿新闻或者向采访对象索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5 记者站记者是否为报社正式在编人员或正式聘用人员 6 是否持有新闻****** 7 是否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记者站兼职的情况 8 记者站有无违法情况和重大违规记录 9 记者站是否按时报送报道目录 10 登记项目发生变更,记者站是否在15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1 记者站有无获奖记录 12 有无以记者站名义对外签订经营协议 13 其他情况请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