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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闻出版局关于上海市新闻采编人员参加考试报名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新出报〔2014〕2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上海市新闻采编人员参加考试报名的通知

本市相关报刊出版单位、媒体驻沪记者站(分社):

  根据《新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严格组织2014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的通知》和《2014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考务管理手册》的要求,结合上海新闻采编人员培训的实际情况,现就本市相关报刊出版单位和媒体驻沪记者站(分社)新闻采编人员参加2014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新闻******或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新闻采编人员。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参考人员凭******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场地

  考试日期:2014年2月22日(星期六)、2月23日(星

  期日);

  考试场地:上海市卢湾高级中学(斜土路885号);

  考试时间:每日循环考试两场,每场时间分别为:

  第一场:09:30-11:00

  第二场:13:30-15:00

  由于考点考场容量有限,各场报满为止。

  各考点不备停车位,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四、考试报名时间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市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报名工作于2014年1月20日至2月14日进行,各单位务必准确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考试报名工作。逾期将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程序

  1.登录jzz.nppn.com.cn进行首次填报登记(具体操作可在http://www.nppn.com.cn/newscenter/2014/1/13/6594.htm下载网络报名使用指南),该操作由本单位指定一名管理员完成。

  2.考试单位信息登记注册后,由本单位指定的管理员进行相应的报名操作。本单位考试记者信息可通过中国记者网下载本单位人员信息,导入系统提供的导入模版后,直接导入报名系统,或自行填写相关考试人员报名信息。

  3.报名完成后,可由管理员为考试人员选择考试时间,并统一打印本单位参加考试人员准考证。

  4.报名信息包含:考生姓名、单位、职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号码、******号码(未持有******的只需身份证号码)等。

  5.在报名期间,根据考场设置安排,分期分批开放考试时间。

  五、相关要求

  (一)各参考单位须指定一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建立专门的考务管理机构,按照本通知的部署,制定考试工作预案。

  (二)请各参考单位将《上海市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须知》(见附件)印发给本单位所有参考人员,并督促他们认真阅读,了解本次考试的相关规则,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六、考试报名工作主要联系方式

  (一)软件技术咨询:张文岂13581792037

  (二)报名业务咨询:黄老师15216759168

  莫老师13311666200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4年1月17日

上海市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须知

附件

 

上海市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须知

 

一、考生守则

1. 请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未持有******的只需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

2.请携带2B铅笔、签字笔或钢笔、塑料橡皮擦、准考证、******、身份证等进入考场。将携带的各种无线通讯工具(请提前关闭)、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放在考场集中指定位置。

3.入场时请自觉接受检查,并予以协助和配合;入座后请将******、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近走道一侧上角以备查验。

4.领到答题卡后,请先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和******号(未持有******的只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请举手询问。

5. 考试过程中,须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不准在试卷、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

6.监考员发出开考指令后答题,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8.监考员发出考试结束指令后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整理好,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9.若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纪律处理。

二、机读答题卡填涂须知

1.考生在填涂答题卡前,必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填涂示例”和“填涂说明”。

2.考生必须按要求在指定区域填涂,不得在其他区域做任何标记。

3.答题卡上小括号“[ ]”内的数字、字母和“科目”栏内的空白小方框“”,一律须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涂),填涂范围以能盖住框内字母或数字为宜,大小尺度须与方框相等。

4.“姓名”栏的空白处,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汉字;“身份证号”和“******号”栏内相对应的数字和字母用铅笔涂黑。

5.考生在填涂答案时,应注意“试卷”上的题号与答题卡上的题号相一致。

6.如考生不在答题卡上填涂(或填涂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7.当填涂的项目需修改时,应用塑料橡皮擦干净(不应留有黑印或将卡擦破),再重新选填。

8.考生应保持答题卡整洁、不得折叠、弄破、弄潮,不得在答题卡的背面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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