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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2012年2月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务网站(www.shfda.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如无特别说明,均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63356095。

  专有名词解释

  抽检。在本文中是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对食品药品抽取样本进行科学检验,以判定其是否合格的一种监管手段。

  GMP。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中文译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也是新建和改建医药企业的依据。

  一、 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配备有28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8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

  2011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作用,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不断为公众提供更加完善的信息服务,有效服务于日常各项监管工作、服务于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修订下发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程序,细化了操作方法,有力规范了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新闻宣传、监管公示、培训指导,努力向相关企业、公众传递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政策和知识信息。规范公开了政府机构职能、人事信息等基本信息。主动发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处理结果、日常监管工作有关信息。同时,根据申请人要求,受理了19件信息公开申请,依法进行了检索搜集,鉴别了公开性质,规范进行了答复,未受到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

  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我局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媒体、行政审批和举报受理窗口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不断改进方法,丰富内容,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加强信息交流,把政府信息公开融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全面发挥政府信息的宣传指导作用,促进公众、企业、监管部门共同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全系统(包括区县分局和直属单位)累计主动发布服务性信息1.1万余条,包括各类审批和认证信息提示、各类执法文书、检验检测报告、一般性通知、各类表单等。其中主动公开公文98件,各类信息全文电子化率均为100%。编制发布了2011年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和《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综合介绍了我局整体工作情况和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工作情况。经人大通过,在市政府网站和我局网站发布《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依法在网上征求了《关于加强本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并依法发布。全年,局网站网页总流量累计达1660余万(页次),月平均138余万次(页次),较2010年增加 约21%。

  (一)关注公众需求,加大公开力度

  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信息妥善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向公众公开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重大事件,就“地沟油”生产加工企业查处、冷冻水饺金葡菌超标等事件等向公众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帮助大众科学认识事件本质,避免不必要恐慌,以控制和防范安全风险。通过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每天在地铁、公交上播出细菌性食物中毒动态指数、合理使用抗生素等公益广告,不断提升公众的健康消费理念。全年专题发布评价报告和预警信息11期。及时发布食品药品产品召回信息和重点案件查处的阶段性结论信息,联手公安部门多次发布重点打击的大案要案情况,如卢湾破获地下制售假“伟哥”窝点案件、闸北破获跨省制售假冒保健品案件等,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推动政策透明和决策公开,逐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有关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开征询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有10项规章文件在局门户网站上开展了网上征集意见,共有17661人次参与,网上系统平台上收到33个回复。同时,组织了多次专题新闻发布会,尽力确保社会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准确理解。

  (二)整合内部资源,拓宽公开渠道

  充分融合局系统各项信息资源,继续做好本局工作《年报》、《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的编制工作,定期及时发布。依托我局业务受理窗口和962727食药监热线平台,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渠道。组织编印了“谨防‘健康’陷阱”等宣传海报、宣传册、宣传单片和宣传用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与市教委合作在全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依托区县社区学院和200多个街道、乡镇的社区学校开展“让我们吃得更放心”宣教活动。与市科委合作,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合理使用抗生素”主题科普巡回宣传活动,促进市民食品药品知识知晓率的提高,受到市民群众的欢迎。规范受理窗口和网上咨询问答,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在新浪、新民网等开设“药博士信箱”微博,与网民互动普及安全用药常识(新浪微博粉丝已达2万多)。与《家庭用药》、《食品与生活》等杂志合作,每期专门开辟专栏,专题追踪讨论食品药品热点事件,提出理性权威科学观点,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其中首次在《食品与生活》指定合作媒体发布《上海市食品安全评价报告》(每季度)。与纪实频道合作,制作26集科普宣传短片,在《科技密码》滚动播出。

  (三)稳步推进,做好重点领域公开

  推行实施本局公共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系统,《公共财政资金管理》课题在国家食药监局列入应用课题并验收通过,获得良好评价。在此基础上,及时按照市政府、市财政局统一部署,于2011年4月主动公开了我局预算编制说明、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接受公众监督。加大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继续发布监管信息公告,定期发布食品药品抽检通报、公告,累计发布20余期;4次在公共媒体上对56个品种的违法保健食品依法进行了公开曝光,将“博美堂”等7家屡次违法的企业纳入“黑名单”,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开展了执法案卷专项检查,提高执法办案的水平和案卷的质量,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申请公开,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稳步推进涉及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试点,实施重点行政效能监察,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完善公开发布机制。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

  (四)强化建设,发挥网站主渠道作用

  依托局信息化建设成效,进一步完善局政务网站建设,拓宽提升网上办事的范围,提升信息公开栏目和各项信息专栏的建设水平。全年,局网站首页日均访问0.37 万(人次),较2010年增加12.12%,全部网页浏览日均 4.55 万(页次),较2010年增加 0.79 万(页次),增加21.01%,总流量累计达1660余万(页次)。建成了“行政审批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二期)”,在局政务网站实现了多个新功能,如:网上办理申请事项的维护、导航菜单的维护、许可申请大厅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办理权限维护、外网申请信息接收管理、行政监察平台、反馈查询平台、内外网数据交换平台、统一服务接口等。在门户网站上提供的办事事项 112 项,100%实现了在线状态查询、结果反馈。开通了“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查询”栏目,社会公众可实时通过网站查询到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信息,获得“笑脸、平脸、哭脸”等监管信息,并可根据店名和地址对店家进行搜索。开设了“推进实施新版药品GMP工作”等专栏,加强了相关政策解读、指导。全局系统网站群建设稳步推进,实现全系统监管工作“数据大集中”,各分局与市局网站在内容上无缝衔接,4个区县分局完成网站升级改造工作,对主站完成日志监测/流量分析软件的部署。

  (五)强化培训,提升企业责任意识

  建立了食品药品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与食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详细分析解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推广先进的食品安全生产控制技术和产品质量管理经验,指导强化药品行业各环节规范管理要求,强化了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按规程操作的能力。今年以来全市各相关部门共组织专题培训数千场次,培训有关人员数十万人次,单位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发布公文类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9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项,较去年的6件增加约217%,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13件;免予公开4件,不属于本部门信息2件,未受到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诉讼。各项申请中,涉及食品或保健食品领域的8个,涉及药品或医疗器械领域的6个,涉及财务、制度等综合领域的5个。有9个申请涉及投诉举报事项,约占总量的47%。全年,通过“962727”举报投诉受理渠道,接待来信来访来电3.2万余件,其中涉及食品药品领域信息知识咨询的2.8万余件,均妥善答复。对网站上局长信箱、监督投诉和咨询栏目上收到的各类信息都派设专职人员及时解答,扩充了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对1/10来电来访人的回访结果显示,公众满意率达97.1%。

  随着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关注,相关领域的申请公开数量也不断增加。我局高度重视,坚持规范依法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相关信息公开程度的研判,全力服务申请人。对免于公开的案例,均专门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公开的案例,均向申请人说明其应申请的对象,并提供了与其申请信息相关的业务知识、信息服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财政支出从日常办公经费中支出,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有行政审批资料印刷2项计约4.3万元,新闻宣传活动及资料印刷等费用另列,未计入。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没有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为方便申请人,减轻其负担,本年度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材料等成本费用。

  六、加强工作机制和能力建设

  2011年,我局修订了局系统多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本系统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同时,抓好信息报送和网站建设,提升信息共享水平,促进本系统信息公开程度及效能提高。

  (一)加强内部制度建设

  深入研究研讨,修订完成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各单位(部门)职责,细化了公开范围,严格了保密审核要求,参照国际模式,创新性地采取了对部分公开信息进行“遮蔽技术处理”,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标准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操作流程。编制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日常运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的流程和要求。建立了局网站信息编辑部、局政务信息编辑部,加强人员投入,加强技术支持,提升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电子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扎实做好日常规范管理

  完成了统计月报、年度自查、总结和《信息公开年报》,与上海市档案馆、上海图书馆和“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等共享了公开文件信息,全年,共向“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公开类信息314条,采用率40.13%;报送动态类信息750条,采用率43.2%;报送便民提示类信息246条,采用率52.85%。信息报送共得分为2746。加强了公文类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备案工作,做到每季度按期报送。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例的档案管理,对典型案例做好收集和分析研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研判,推进了有关适用公开原则的确立。

  (三)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

  进一步加强与市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主动沟通,主动协调,确保统一工作原则、统一办事标准,维护政府部门公信。积极配合“智慧城市”建设,推进资质类、信用类和监管类信息的政府间共享和应用。建设信息共享平台,与市法人库、市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将食药监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信息纳入共享系统,定期提供食品安全监管涉及的监督信息、抽检信息、巡检抽查等工作信息。

  (四)规范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印发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规范了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通过开展深入研究研讨、加强内部培训,统一了工作规范和原则。于3月、7月、9月分别组织召开3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邀请美国FDA、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处有关专家指导、培训了本系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

  (五)加强信息公开行政效能监察

  与政风行风测评相结合,依托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对局系统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监察监督。发挥信息化手段作用,通过“行政审批监察系统”实时督查“行政审批”系统办理及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公开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报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对发现未按照规范操作的问题,及时责令各部门进行整改,2011年3月份起,全系统实现了审批办理、流程公开“零超时”。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仍面临人手少、工作量大的矛盾,作为三公部门,我局受到公众关注,需要鉴别管理的信息量大,但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均为兼职干部。因此,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还难以做到即时更新,有时存在与实际工作状态及公众、企业的要求未能完全对应的情况。对系统内各单位指导不够,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有待完善。此外,由于监管执法的敏感性,为避免造成申诫罚的二次处罚效果,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和有关原则亟待进一步研究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加强人员配备,提高信息公开和发布更新的及时性。改进依申请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方式,并结合网站改版工作,加强技术手段,提高查询效率。

  2、加大研究力度,推进监管执法类信息公开。深入研判执法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依法稳步推进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同时,加强与申请人、利益相关人的沟通,解释相关政策法规,依法规范完成审核程序,尽可能方便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

  3、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和指导检查。对局系统下属单位加强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指导,组织相关工作培训,并加强督促检查,更好地服务公众和行政相对人。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稳步推进,总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民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更加了解、理解,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认识更加充分。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工作机制得到全面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一定提升。市食药监系统将继续大力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监管理念,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针对性,积极向公众提供食品药品信息服务,以信息公开促进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赢得广泛的支持,树立和巩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政府公信力。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所用数据系反映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附表

  共有附表五张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

指 标 数量(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1019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1019 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因统计方式改变,不予计入)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 标 数量(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本年度申请总数 1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7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2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6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6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0 2).“非本部门掌握”数 1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3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2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0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0 10).其它原因 0

  附表3 咨询情况

指 标 数量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条) 11019 网上咨询数(人次) 未统计 现场接待人数(人次) 合计约3.2万人次 咨询电话接听数(人次)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人次)  

  附表4 申诉情况

指标 数量(件)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5 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指 标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元)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人) 28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8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万元) 4.3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万元) 未计算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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