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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批准瀛新古园、永福园陵为一级公墓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民殡发〔2012〕5号

各区(县)民政局:

  瀛新古园和永福园陵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上海市公墓等级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经区(县)民政局推荐,我局组织评审,两家公墓均达到了上海市一级公墓标准。经研究决定,批准上海瀛新古园有限公司和上海永福园陵有限公司为上海市一级公墓。

  望各区(县)继续加强对公墓等级创建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殡葬行业公益的含量、科技和文化的含量、生态文明的含量,让人民群众更满意。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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