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港口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上海港的可持续发展,经研究,确定下列单位为上海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港口建设示范单位:
1、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振东集装箱码头公司;
2、上海罗泾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运输部;
4、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
5、上海金岸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希望上述单位在上海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港口建设工作中继续创新、加快转变,起示范引领作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