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11]91号)要求,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为部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进一步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以“同学创新理论、同树文明新风、同建和谐平安”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做好拥政爱民工作;以服务优抚对象为宗旨,进一步落实各项拥军优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