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体育局: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报送2011年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的通知》(体群字〔2011〕194号)要求,为及时掌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等有关单位开展群众体育工作情况,完成中国体育事业年报中群众体育数据统计的工作任务,现将国家体育总局要求报送的2011年群众体育基础数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指标是在2010年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要求,参照《〈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评估标准(试行)》内容,并结合中国体育事业年报统计指标修改完成。
二、区县体育局要高度重视,指派专门的统计员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三、请根据《2011年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指标说明及样表》要求,认真填写《2011年群众体育工作基础数据统计上报表》,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报至市体育局群体处,同时提交电子版,逾期将视为未报。
联系人:陈慧,e-mail: matich@163.com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