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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技监局通报本市99家报纸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专项检查情况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关于对本市99家报纸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本市各报业集团、报纸出版单位:

  为了促使本市报社等出版单位进一步提高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识,熟悉法定计量单位的正确使用方法,推进宣传媒体带头实施法定计量单位,起到引领示范作用。2011年8至10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市新闻出版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市99家报纸执行法定计量单位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专项共检查全市99家报纸,分别抽查了上述报纸8月中旬4天的报纸,对报纸中的所有内容进行了检查,共检查计量单位3627处,其中正确的为3047处,错误的为580处,合格率为84%。又专项抽查了其中23家报纸8月中旬1天的广告(其他报纸没有广告),共检查计量单位1085处,其中正确的为1009处,错误的为76处,合格率为93%。

  1986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三条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不但是一项科学、严密的工作,而且还是一项严肃的法制性工作。保证计量单位制的统一是我国计量立法的重要宗旨,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建设以及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的发展和国际交流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计量单位不统一,生产、科技、商贸、文化交流就会遇到一系列的困难,也会给实际工作和人民生活带来种种不便,浪费很多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而且容易产生混乱和差错。因此,实行统一的计量单位,有利于发展国民经济、文化教育事业,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同时,采用国际单位制将使我国和多数国家具有共同的国际计量语言,有利于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科技协作和文化交流的发展。

  但是由于长期形成的习惯不易改变,加之过去多种单位制并用,目前本市报纸上计量单位不规范或混乱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尤其是英制单位的使用在各种媒体上(包括各类广告中)屡见不鲜,计量单位的书写也很不规范。如M2在房产广告中混淆使用(M 是表示倍数关系的词头,为106倍),空调广告用“匹”(其实,匹只能表示空调功率的范围,并不代表它的实际功率值),汽车专栏里非法定计量单位如“马力”等随处可见,“亩”等非计量单位也时常见诸报端。有些错误的计量单位表示方法已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新闻出版局将联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本市的报社等出版单位举办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的专题培训班,帮促整改。并将组织在有关报纸刊物上开展宣传活动,普及有关法定计量单位方面的知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联合市新闻出版局对本市报刊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情况开展常态性检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出版单位予以通报、依法查处。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二 O 一 一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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