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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六期健美操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一、鉴定对象:在经营性体育健身场馆、俱乐部、会所、宾馆等健身场所从事教学及技术指导的人员。

  二、鉴定项目及级别

  项目:健美操

  级别:初级、中级

  三、鉴定机构:上海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四、资格证书: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健美操”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鉴定时间、地点

  理论鉴定日期:2011年12月28日

  理论鉴定时间:9:00-10:30(包括公共理论和专项理论)

  技能鉴定日期:2011年12月29日(8:30-12:00)

  理论鉴定地点:上海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虹口区水电路176号)

  技能鉴定地点:锐星健身学院(徐汇区龙临路155号)

  注:职业培训基地指导信息:

  技能培训时间:2011年12月19日-27日(上午8:30报到)

  理论培训时间:2011年12月23日-25日(上午8:30报到)

  锐星健身学院咨询电话:021-54291016

  4008-799-088(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锐星健身网:www.rstarfit.com

  上海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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