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开展“百座公园、千个社区、万名志愿者服务日活动”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绿容〔2011〕329号

关于开展“百座公园、千个社区、万名志愿者集中服务日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今年12月5日是第26个“国际志愿者日”,根据《关于在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前后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沪文明办〔2011〕45号)精神,充分展示世博后本市绿化市容行业志愿服务工作的新发展新成就,经研究,决定于12月3日(星期六)组织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和局直属各有关单位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以行业志愿者集中服务为载体,全面展示本市绿化市容志愿者工作,形成“集聚效应”;全面动员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和局直属各有关单位在同一天开展志愿服务集中活动,形成“同城效应”;依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形成“社会效应”。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树立“服务市民、服务社会”的行业形象,不断形成和巩固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绿化市容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百座公园、千个社区、万名志愿者集中服务日

  三、活动时间

  12月3日(星期六)上午9时起,为期半天。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垃圾分类、垃圾减量”志愿服务活动;

  2、开展“文明游园、便民咨询”志愿服务活动。

  五、活动方式

  1、组织动员全市17个区县的“垃圾分类志愿者(指导员)”进入千个社区(小区),通过宣讲“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和环保意义、发放分类投放垃圾袋、指导社区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和分类投放、现场开设“绿色帐户卡”等形式,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

  2、在本市各公园集中开展“便民利民咨询服务活动”和“文明游园宣传活动”。咨询服务内容主要为:家庭养花、健康医疗、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拳操辅导、垃圾分类等。同时发动绿化志愿者以清洁公园环境、维护游园秩序、劝阻不文明陋习等方式,倡导“文明游园”新风尚。动物园、植物园等专类公园可组织志愿者向游客提供义务讲解服务,全市各主要公园还可充分发挥绿化志愿者的文体特长,因地制宜地开展文体活动、书画摄影艺术展示等,营造文明和谐的公园环境。

  3、市绿化市容局于当日在闸北区大宁灵石公园设立主活动点,组织发动局机关公务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市局领导当日上午进行全市活动的巡视。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策划。“12.5”国际志愿者日是全球性的重大活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把今年的国际志愿者日活动作为世博后城市形象和城市精神的大展示。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活动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细致的活动方案,早启动、早策划、早布置、早落实。

  2、条块结合,形成行业合力。此次志愿者集中服务日活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采取各责任主体分别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的方式进行。其中“垃圾分类、垃圾减量”志愿服务活动由市局环卫管理处负责指导协调,市废弃物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文明游园、便民咨询”志愿服务活动由市局公共绿地处负责指导协调,市公园管理事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市局文明办负责活动的总体策划和工作协调。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有关职能处室要相互配合、加强协调、及时沟通、资源共享,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3、求真务实,形成长效机制。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从市民需求出发,从实际效果出发,策划好志愿者集中服务日的各项活动;要组织动员绿化市容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并通过志愿者的身体力行,在广大市民中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要积极探索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创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相结合,与志愿服务基地、品牌项目建设相结合,从而进一步推动绿化市容行业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4、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此次志愿者集中服务日的契机,进一步向社会各界宣传绿化市容行业的中心工作,弘扬绿化市容志愿服务精神。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和局属有关单位要设计布置形式多样的展示点,以图片、展板、实物等形式,开展现场宣传。市局社会宣传处、宣传教育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新闻宣传的组织策划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也要积极与本地区的新闻媒体进行联络和沟通,扩大社会宣传的效果。

  为组织好此次志愿者集中服务日活动,市局成立活动联络组,联络组由局分管领导指挥,成员由市局文明办、环卫管理处、公共绿地处、市绿委办秘书处、机关党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的活动方案请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局文明办,活动开展的详细信息请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及时上报市局文明办。

  联系人:章红兵;联系电话:52567426;13816830337;

  传真电话:52567550;电子邮箱:zhb@lhsr.sh.gov.cn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