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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月至3月,市审计局对上海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港管委会)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临港管委会为市级预算主管部门,2010年部门预算由临港管委会本级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临港管委会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0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临港管委会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管理。

  1.2010年1月,临港管委会收到浦东新区财政局拨付的绩效奖励款100万元,通过下属上海临港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城投公司)全额套取现金返还临港管委会,现金未入账,用于发放机关本部工作人员奖金和补贴。

  2.2010年,临港管委会将其他单位委托的课题经费21万元划入原南汇区会计学会临港分会账户,该账户由临港管委会综合计划处管理,2010年初余额为14.82万元,当年使用21.45万元。

  (二)2010年,临港管委会在下属单位临港城投公司列支会务、考察等各类费用合计559.2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管理的问题,要求临港管委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账外收支进行清理,将收入、支出和结余纳入法定的财务账上予以反映;对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的问题,要求临港管委会严禁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临港管委会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部分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管理的问题,已经对相关收入、支出和结余进行入账调整处理,并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的问题,自2011年起已经停止,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费用支出。

 

上海市审计局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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