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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发展改革委为市级预算主管部门,2010年部门预算由市发展改革委本级和7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市发展改革委2010年度预算编制基本真实、完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下属委信息中心及物价检查所2家单位分别用专项结余资金和当年部分专项经费共计93.97万元购买服务器、应用软件等。上述支出年初均未申报预算,且未经预算调整。

  2.下属价格认证中心及成本调查队2家单位用结余资金等列支超预算支出的人员经费共计250.59万元,未经预算调整。

  3.下属价格认证中心、物价检查所、成本调查队3家单位申报2010年度预算时,未将利息等其他收入共计22.40万元纳入预算编报范围。

  4.市发展改革委本部及下属市信息中心、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中心、物价检查所等5家单位通过往来款科目核算国家发展改革委拨入专项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造成少计当年结余698.57万元。

  5.下属市信息中心下属的上海信息化培训中心于2000年出资10万元,成立市信息技术培训中心,验资后即收回,长期股权投资未实际到位。

  6.下属市信息中心建设的市级财力项目“上海市信息中心机房和设备改造”,总投资为739万元,于2007年投入使用,但截至审计时,尚未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未经预算调整新增和增加项目支出以及其他收入未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问题,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编制和执行预算,按照规定范围申报预算;对部分单位通过往来款核算收支的问题,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规范财务收支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收支;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未到位的问题,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督促有关单位立即将股权投资款拨付到位,规范投资行为;对个别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问题,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督促有关单位对于完工项目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并结转固定资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委机关处室及系统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责任,认真纠正和整改。对于未经预算调整新增和增加项目支出的问题,已督促下属单位科学编制预算、规范预算支出行为,严格按照预算内容使用资金;对其他收入未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问题,已督促下属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充分估算年度全部收支情况,全部纳入预算编报范围;对部分单位通过往来款核算收支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做账务调整;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未到位的问题,已将投资款拨付到位,并按规定做好相应账目处理;对个别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问题,已督促下属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清理,对项目中部分需要调整的建设内容已办理报批手续。

 

上海市审计局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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