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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公开征集2012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议题公告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为了进一步增强本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根据《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有关要求,从即日起至2011年12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12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议题。

  本市2012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拟重点考虑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城市安全平稳运行、促进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以及规范政府自身行为等方面的内容。建议人提出的立法议题应当包括建议制定或者修订的政府规章的名称、建议理由及希望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的说明。若已有立法调研报告或者立法文本建议稿的,请一并递交。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途径递交立法议题:

  一、将书面建议邮寄至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业务处(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monticello_wang@hotmail.com。

  三、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有关平台。

  对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并向建议人反馈有关采纳情况。为此,请建议人注明本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沟通。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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