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有关局属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及时跟进、掌握本市医改工作进展,发现并挖掘基层单位改革经验,做好《上海卫生改革工作简报》的编发和向国务院医改办、卫生部的信息报送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卫生系统改革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 信息收集和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医改有关文件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重要医改任务的进展情况;
(二)各单位卫生改革有特色的做法和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三)推进医改中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措施及有关调研报告和专题研究成果;
(四)群众、医务人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对有关改革举措的看法、反应以及对医改成效的感受。
二、建立医改信息报送定期考核制度
我局将对各单位(部门)的医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报送信息的数量、信息的质量、报送约稿的效率、被国务院医改办和卫生部采纳稿件的情况。
(二)考核周期
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每年进行一次总结。
(三)计分方法
按照信息报送、采纳和约稿等情况,对各单位信息报送进行计分,四项之和为最后得分。
1.信息报送情况。每按时报送1篇改革信息得0.1分。
2.信息采纳情况。所报送信息全部被采纳在《上海卫生改革工作简报》上编发得2分,部分被采纳得1分。
3.被国务院医改办和卫生部采纳情况。从各单位报送信息中我局将择优选取部分稿件,报送国务院医改办(通过市医改办)和卫生部,凡被选中的信息得3分,被国务院医改办和卫生部录用的得5分。
4.约稿情况。我局向各单位(部门)约稿,按照时间规定交稿并被采用即得5分。
三、建立卫生改革信息报送定期通报制度
我局按照排名前1/3左右的比例通报表扬先进单位(部门),每个先进单位(部门)可推荐1名先进个人。每年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排名后两位的单位(部门)进行督促指导。
各区县卫生局与局机关有关处室将分别排序,表扬名额分列。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有关局属单位列入信息报送范围,但不计分、不作排序。
四、建立并完善医改信息月报制度
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医改信息联络员制度,确定信息联络员1人(填写附件2),负责本单位(部门)医改信息的采集、核实和上报。信息联络员要密切关注医改工作进展,加大协调力度,及时总结和提炼本单位医改工作亮点,每月10日前至少向我局医改牵头部门报送2篇信息,同时发送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请各区县和有关单位尽快确定并填写医改信息联络员名单,于2011年11月21日前报送我局。
联系人: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高广文彭玉梅
电话:22121684、22121687
传真:22121683
Email:ygxx@smhb.gov.cn
附件:1.医改信息报送工作评分统计表
2. (区县、单位、处室)医改信息联络员名单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