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商务委关于做好2011年 “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重点企业:

  2011年“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对照《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10月28日前递交至相关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统一报有

  关初审机构。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际服务贸易处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备注:

  1、《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表格见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scofcom.gov.cn 点击进入“最新信息公开”栏)

  2、咨询电话:63540082 刘老师。

  3、信息技术企业材料送上海软件对外贸易联盟(地址:虹桥路550号208室,工作时间:9:30-16:30)。

  4、专业服务企业材料送上海市外经贸会计学会(地址:汉中路158号1124室,工作时间:9:00-16:30)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