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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1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为推动本市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9】24号)精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财政局组成的评审小组开展了本市2011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各区、县转报的申请材料经专家和专业咨询机构评估,并经评审小组研究审议,形成了本市2011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支持项目。

  现将本市2011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11年9月16日至2011年9月23日,公示电话:021-23112841,电子邮箱:hezf@shdrc.gov.cn

  附件:上海市2011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支持项目情况一览表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

  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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