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各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医学会,市医院协会:
根据《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卫办医政发〔2011〕103号)和《2011年上海市“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沪卫医政〔2011〕63号),我局制定了《2011年上海市“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活动联合督导检查标准》(以下简称“《联合督查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卫生部“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工作安排,我局将于2011年9月中下旬,按照《联合督查标准》,组织专家对本市4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督查医院名单和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医院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联合督导检查标准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