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商务委关于申请服务外包资金的紧急补充通知(三)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服务外包企业:

  接商务部最新会议通知,服务外包企业申请人才培训资金的条件中对上报服务外包合同及执行金额的审核时间要求可放宽到上报资金申请日。原来在2010年12月31日前未能上报合同及执行金额、并通过审核的企业,请抓紧时间补报合同及执行金额,并申报人才培训资金和认证补贴资金材料。材料补报的截止日期延期到7月15日(周五,上报至区县)和7月20日(周三,区县汇总至市商务委)。补报的执行金额必须为2010年发生的执行金额。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1年7月12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