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教委公布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名单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高〔2011〕3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13号),各高校向我委申报了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经专家评审,我委研究确定复旦大学《服务营销》等49门课程为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现将课程建设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立项课程建设起讫日期为2011年7月到2013年6月。请各高校按照《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校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加强对立项课程建设的指导、管理和考核。课程负责人应合理使用建设经费,合理选择授课对象,合理选择优秀原版教材,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英语授课水平和效果,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达到建设目标,并发挥示范作用。

  二、按照《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我委资助市属高校每门课程建设资金4万元,部属高校每门课程建设资金2万元,并请部属高校为每门课程提供配套经费(分配表见附件2)。我委将委托相关专业机构为高校提供国外原版教材。请上海高校外国教材中心与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共同做好教材教参的推荐、审核工作,确保学校及时选用优秀原版教材。

  附件:(下载)

  1.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名单

  2.2011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经费分配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