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食药监食安〔2011〕514号
关于对201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在广泛征集本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风险评估项目建议的基础上,经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立项审查通过,我局拟将《淡水养殖鱼类的五氯酚污染的风险评估》等21个项目列为2011年度风险评估优先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上述项目有异议,请于7月15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拟立项项目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