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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海洋局)印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水务(海洋)〔2011〕46号

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区(县)水务局(建委、海洋局),城投总公司以及所属供、排水企业:

  现将《2011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2011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2011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2011年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方案》,结合实际,现提出2011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水务海洋部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为落实“两高一少”目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工作目标

  宣传教育广泛深入,窗口服务热情温馨;

  服务保障安全优质,实事工程保质保量;

  投诉处置认真快捷,问题整改务实到位;

  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办事公开有章可循;

  行政许可高效规范,行政执法公正文明;

  机制建设科学长效,测评考核成绩优秀。

  三、主要任务

  (一)抓宣传教育。要及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贯彻上级精神,部署今年工作;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 要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联动,对一些********要主动跟踪,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要传承世博精神,继续开展以“爱岗敬业,用心服务”、“我为和谐水务作贡献”等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的精神;要开展以基层、基础、基本素质为重点的“三基”教育,强化对关键岗位、窗口服务人员、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二)抓责任落实。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要求,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要对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工作局面。为加强工作落实,要依据《上海市纠风工作考核若干规定》和《2011年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方案》,研究制定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考核办法,开展对区(县)水务(海洋)部门和局属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要继续制定方案开展局系统内部测评活动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

  (三)抓服务保障。各级水务(海洋)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运行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切实解决安全运行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供水行业,一定要把安全供水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供水行业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供水各环节运行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及措施;要建立和完善供水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以一方平安,为上海的和谐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四)抓问题整改。要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首先,重点解决好2010年市政风行风测评和局内部测评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其次,着力抓好今年新发现问题的即知即改,认真处理来电、来信、来访,高度关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媒体反映出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抓具体整改,有一件改一件;对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也要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保质保量地抓好落实。要落实问题整改工作督查制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处理率100%、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高于90%。第三,要加大查信办案力度,重点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时制止和纠正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不正之风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曝光,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蔓延。

  (五)抓实事实办。继续推进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受益广的民生工程建设。今年要稳步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完成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改造任务,落实中心城区100万只超期水表的更换任务;加快推进郊区集约化供水,年内关闭浦东新区、青浦区等10座乡镇水厂,推进金山一水厂、徐泾水厂、城桥水厂等新建、扩建工程;继续推进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芦潮港、金汇港等区域骨干泵闸建设,推进大定海、新宛平等18个排水系统建设改造,实施中心城区部分道路积水改善以及沉管抢修工程;继续推进青草沙通水切换,让更多市民享受到更好的水源;启动黑臭河道整治“十、百、千、万”工程,完成宝山潘泾、奉贤金汇港等20公里骨干河道综合整治任务,新开工闵行周浦塘、松江砖新河等18条段87公里骨干河道整治;结合小城镇建设试点、村庄改造、优美乡镇创建等工作,新建完成4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任务;完成中心城区新槎浦等10公里界河疏浚和近郊及省界界泾、杨泾等6条段18公里界河综合整治。

  (六)抓政务公开。要在2010年做好“黑臭河道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和“太湖治理区域污染源纳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的公开力度,切实发挥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效用;要对市民最关心的政府部门预算信息、重大水务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开;要扩大民生与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范围,全面推进供排水企业办事公开,树立一批“办事公开透明、服务优质高效”的先进典型和示范窗口;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工作信息公开,逐步推行供水和水利行业网上审批系统的应用,力争年内实现水务和海洋行政审批事项受理与审批结果“全部上网”。

  (七)抓行政审批。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水务、海洋审批事项;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探索“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审批办法,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要制定水务和海洋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明确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依据、程序、条件、时限和申请材料;要创新完善服务机制,建立健全“集中受理,********”、重大审批事项“绿色通道”、崇明涉河建设项目“远程受理”等便民服务长效机制;要运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业务受理窗口行政服务,扩大“水务海洋直通车”品牌的社会影响力,树立水务海洋良好形象。

  (八)抓行政执法。要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等文件精神,加强执法总队的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水务海洋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要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碧海”、“海盾”、海岛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无证用海、违法倾废等行为;继续开展防汛安全、公共安全保障等专项执法;要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按照“执法严格公正、服务文明规范、队伍形象建设、工作管理有序、机制开拓创新”的考核标准,继续开展水务执法规范达标活动;要开展行政执法专题研究,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探索创新刚柔相济的执法方式;要推进案件公开审理,进一步提高案件公开审理的比例和质量;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流程,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行执法结果公开,稳步实行执法过程公开。

  (九)抓窗口服务。全系统各行业要全面推进规范服务标准化工作,在提升服务质量、改善服务环境、端正服务态度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各区县水务(海洋)部门以及执法总队、受理中心、水利处、供水处、排水处、堤防处等单位要结合基层站所测评工作,认真抓好本部门、本行业对外服务窗口建设,力求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进一步细化,服务内涵进一步深化,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充分展示水务海洋服务窗口及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

  (十)抓机制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总结世博实践中积累起来的成功经验,将其转化为水务海洋管理长效机制。要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程序、规范、定额和标准等,从根本上解决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行业管理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制度,规范计划用水指标的核定;要研究制定居民用水总表分装的条件、标准、程序和收费等规定;要不断完善河道管理养护、排水管道日常管理养护、供排水设施运行监管和应急处置、防台防汛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在行政许可方面,要全力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管理;在行政执法方面,要细化自由裁量权,通过制度、标准、程序来防止和减少“权力寻租”问题的发生。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方面,要加强市区协同,着力探索政风行风建设的联动机制;要继续开展内部测评、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着力健全政风行风建设考评机制;要不断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的经验、做法,着力创新政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机制。

  四、实施步骤

  根据全国和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

  传达贯彻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和动员2011年工作。主要安排:一是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员队伍。各级水务海洋部门和纠风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2011年政风行风建设良好开局。二是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动员大会,总结回顾2010年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工作。各级水务海洋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宣传动员、总结部署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围绕“爱岗敬业,用心服务”、“我为和谐水务作贡献”等主题,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各级水务(海洋)部门要积极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各类主题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营造政风行风建设良好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6-10月)

  根据《2011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政风行风建设年度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主要安排:一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各级水务海洋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基层站所测评。5月份,在全系统范围内,启动基层站所测评工作。三是组织专项检查。6月上旬起,对局属各单位、各区(县)水务局(海洋局)、供排水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四是组织开展全系统内部测评。9月份,为迎接2011年市政风行风测评,在局系统范围内,开展内部测评工作。五是组织召开推进会。10月份,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会,系统内部沟通交流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汇报会,向市纠风办和市政风行风监督员汇报工作。六是编写《政风行风建设简报》。各级水务(海洋)部门要及时将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动态、特色亮点报送至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七是定期召开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联席会议。建立健全政风行风监督员联系制度,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良好沟通。

  (三)检查考评阶段(11、12月)

  按照上海市纠风办要求,配合做好2011年全市政风行风测评工作。根据测评结果,认真梳理测评中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查找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并着力抓好整改。同时,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完成2011年政风行风建设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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