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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创新机制切断法官和中介机构“利益链”

编辑:陈志群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新闻原文:
 
新华社武汉12月31日电(记者俞俭  周梦榕)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12月31日座无虚席,一场涉讼土地、房屋对外司法委托拍卖会正在紧张有序进行,竞买者轮番加价举牌,拍卖锤不时铿锵响起。

记者现场看到,第一宗拍卖的是位于汉阳大道的一栋住宅,竞拍最为激烈,起价674万元,7位竞拍者轮番举牌,最终以1048万元成交,增价率为55%。

这是武汉市自2010年8月创新对外司法委托机制以来举行的第四次公开拍卖会。当天法院委托拍卖成交项目5宗,成交金额约1541万元,成交率为62.5%,增价金额为391万元,增价率为34%。

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河洁介绍,武汉中院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对涉讼资产委托评估、拍卖、变卖进行规范。从2010年8月份开始,全市两级法院涉及房产、土地的拍卖一律纳入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涉及对外委托的建筑工程造价、审计、评估、特殊类案件鉴定以及其他涉讼资产的拍卖、变卖一律纳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同时规定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两个交易平台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也不得额外增加当事人费用。

这一创新机制运行4个月以来,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均专门设立了涉讼资产项目部门。其中土地交易中心共受理法院委托土地、房产拍卖项目53宗。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共受理法院委托审计、评估、拍卖案件361件,已结案件涉及总金额6.09亿元。

张河洁说,整个涉讼资产的评估、拍卖等全过程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在法官和中介之间形成了一道“防火墙”。另外,涉讼资产价值明显提升,首次拍卖成功率达到67%,远高于过去的30%,有力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点评:

目前,法院执行拍卖中存在众多“利益链”,导致被拍卖财产价值经常被低估,或变相“贬值”,使得被执行人利益无从保障。

陈志群律师认为,本新闻中提及的一些措施值得推广,但是一些措施或机制的核心就是要让拍卖和变卖透明化,让社会舆论有监督的机会,任何非法利益链都是禁不住阳光的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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