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站:·房地产法 ·劳动法 ·婚姻法 ·公司法 ·合同法 ·证券法 ·税法 ·交通法 ·刑事辩护·加入收藏夹·

上海法律网

频道:

房产律师 | 婚姻律师 | 劳动律师 | 公司律师 | 合同律师 | 交通医疗 | 刑事行政 | 保险证券 | 知识产权 | 海事海商

专题:

法治动态 | 理论研究 | 疑难实务 | 经典案例 | 法律英语 | 上海法规 | 律师加盟 | 法律咨询 | 法律图书 | 合同文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海事海商 >> 法律新闻 >> 文章正文

1900吨柴油船搁浅 巴东海事部门奋力施救已脱险

编辑:梁斌、谭… 来源:新华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1900吨柴油船搁浅 巴东海事部门奋力施救已脱险

  新华网湖北频道5月3日电  5月2日,从巴东县海事处传出消息:被搁浅在长江三峡库区巴东观音桥的“远洋816”油船经巴东海事部门奋力救援,使之安全脱险,船上所载1900吨柴油无一泄露。

    4月30日7时,锚泊在巴东观音桥的“远洋816”油船因长江水位下降发生搁浅。巴东海事部门闻讯即动,及时通知该船经营人——重庆泽胜船务有限公司从奉节调来“远洋908”油轮,准备实施货油过驳。15时20分,重庆“远洋908”油轮到达施救现场。海事部门迅速与船方启动早已制定的拖带方案和货油过驳方案。16时30分,搁浅船舶“远洋816”拖带脱浅。经仔细检查船体、外壳和船舱,无损伤、无泄漏,救援工作获得圆满成功。据查,“远洋816”油船本航次从南京载柴油1900吨,拖往目的港巴东,事发时在巴东观音桥锚泊,等候档位驶入油库码头卸油,搁浅事故原因是该油船对长江三峡库区水位下降估计不足所致。

    海事部门提醒过往长江三峡的船舶:库区每逢汛期来临前,为腾库容防汛,水位要下调至145米,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岸搁浅事故的发生。(梁斌、谭书辉)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站内公告:

    本站即日起正式开通免费法律咨询热线,邀请上海专业律师为公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点击进入:
    法律咨询热线

    律师加盟 | 广告合作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非上海律协官方网站,欢迎更多上海律师加盟合作
    上海法律网版权所有 2005-2008© Copyright By SH148.ORG,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沪ICP备05003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