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站:·房地产法 ·劳动法 ·婚姻法 ·公司法 ·合同法 ·证券法 ·税法 ·交通法 ·刑事辩护·加入收藏夹·

上海法律网

频道:

房产律师 | 婚姻律师 | 劳动律师 | 公司律师 | 合同律师 | 交通医疗 | 刑事行政 | 保险证券 | 知识产权 | 海事海商

专题:

法治动态 | 买房指南 | 债务催讨 | 经典案例 | 法律英语 | 上海法规 | 律师加盟 | 法律咨询 | 法律图书 | 合同文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刑事行政 >> 法律新闻 >> 文章正文

诈骗犯漏罪被加刑 张国斐被判有期徒刑18年

编辑:刑事律师 来源:刑法律师

站内公告:本站邀请上海专业律师正式开通专家律师法律咨询热线,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巧舌如簧的诈骗犯张国斐虚构身份以各种名义诈骗73万元,已经被法院判处了14年有期徒刑,事隔不久,又有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这才暴露出他曾经试图隐瞒下去的另一些诈骗罪行。今天上午,张国斐再次站在西城法院的被告席上,这一次等待他的是更加严厉的刑罚。
      
      今年40岁的张国斐是湖北人,可在外人眼里他是东方红书社的社长林宗仁。从1999年12月至2002年7月间,张国斐谎称自己的书社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虚构自己在海外有2亿美元的存款。以暂时提不出钱来做电视剧投资或是缴纳房费为由,向5名受害人多次借款总计达到了73万元,而且赃款被全部挥霍。去年12月11日,张国斐被西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当张国斐刚要被执行刑期的时候,又有4名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案。一受害者江某说,张国斐曾花言巧语编造借口,先后几次从他手里共拿走了8万余元,而且还给他写下了欠条。虽然张国斐每次还都信誓旦旦地要还钱,但事实上,这些钱全部打了水漂。经过再次立案侦查,张国斐又被查出了从这4名受害者身上诈骗12万元的新罪行。
      
      法院认为,张国斐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万元。与法院前次判决的“张国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6万元。

    律师加盟 | 广告合作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非上海律协官方网站,欢迎更多上海律师加盟合作
    上海法律网版权所有 2005-2008© Copyright By SH148.ORG,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沪ICP备05003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