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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群律师解读淘宝服务协议的修订

编辑:陈志群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经查,淘宝服务协议最后一次修订日期为2013年7月11日。陈志群律师查阅该修订过的服务协议,发现如下条款内容:

  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或者符合淘宝公布的条件,否则您的登录名、淘宝昵称和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并且转让、赠与或继承需提供淘宝要求的合格的文件材料并根据淘宝制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对此,陈志群律师解读如下:

  从该条款内容可以得出结论:淘宝账户符合以下情形可以转让、赠与或继承:

  1、法律规定可以转让、赠与或者继承;

  2、司法裁定(包括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等)可以转让、赠与或者继承;

  3、符合淘宝公布的可以转让、赠与或者继承的条件。

  而目前,淘宝已经公布的可以转让、赠与或者继承的条件为离婚或继承,一般转让还不属于其公布的条件。因此,一般转让如要求淘宝配合过户,则需要通过上述第2项情形“司法裁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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