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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指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转让、出租或其他活动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赋。
税率为应纳所得额百分之二十。 2006年8月1日起,个人出售住房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作为其财产转让所得额。 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出售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缴入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