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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安全社区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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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安全社区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沪安监管监二〔2007〕81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十一五”期间,本市将努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到2010年,全市20%的社区建设成市级安全社区。2007年的主要任务,是在全市开展创建安全社区试点工作。
  现将《上海市2007年安全社区建设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积极推进本市的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O七年六月六日

上海市2007年安全社区建设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创建活动的意见》、《“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工作部署,以世博园区建设为契机,以社区网格化建设为载体,充分运用政府、社会的整体合力,积极推进本市安全社区建设。
  通过一系列安全文化教育活动,向全社会宣传推广“持续改进,促进事故预防和伤害预防”理念,改善社区居民减灾防灾的知识、态度和行为,提高公众对事故灾害的感知能力,构建安全社区。具体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以政府为主导,使社区减灾与城市减灾相协调;二是公众自觉参与共建,致力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三是安全社区的建设以人的安康发展为出发点,并为城市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二、总体目标
  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的理念,倡导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安全的氛围,贯彻执行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安全社区标准、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以及本市制定的《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逐步提高社区安全促进和伤害预防水平。
  (一)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安全社区标准,到2010年,浦东新区花木街道等5-6个社区建成WHO国际安全社区;
  (二)贯彻《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国家行业标准及其评定管理办法,到2010年,全市建设成符合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国家级安全社区20个以上;
  (三)制定和推行上海市《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到2010年,市级安全社区达到全市社区的20%。
  三、实施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通过学习宣传、营造氛围、建立机构、界定职能、理顺关系、先行试点、强化基础管理,逐步建立运行机制,策划实施安全促进干预项目,并持续改进,使社区达到不断减少伤害发生和提高安全水平的目标。
  本市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市级、国家级和国际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将同步启动、并行推进、逐级申报。初步分为学习准备、宣传动员、创建试点、全面推进四个阶段。
  (一)学习准备(2007年1月—2007年6月)
  ——做好在市和区县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准备。一是组建安全社区建设推进组织;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下发《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三是召开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长专题会议,布置和研究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学习宣讲安全社区理念和建设标准,学习济南、北京等地安全社区建设经验,并邀请专家到上海讲课和辅导,统一思想认识。
  ——沟通协调,取得相关部门支持。联络公安、综治办、卫生、民政等部门,了解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研究、协调安全社区建设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安全社区建设与平安建设的关系等,摸清相关的人文资源,为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二)宣传动员(2007年4—6月)
  ——层层动员部署。一是在安监系统内部把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分层次(区县局、科)布置、宣讲;二是向街道一级相关人员宣讲;三是召开座谈会听意见(同时调查摸底、动员、选定试点目标)。
  ——适时召开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大会,对试点社区等各级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宣传动员,促进试点社区尽快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开展全社会的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如板报、公示窗、报纸、宣传画、调查表、知识问卷等形式,宣传安全社区“持续改进,促进事故和伤害预防”理念,推广安全社区建设标准,树立公众科学、健康生活的观念,强化自我防范伤害、事故的意识,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增强群体合作、协调的本领,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
  (三)创建试点(2007年4月-2008年3月)
  ——选取有条件的社区先行启动创建安全社区的试点工作。一是选定社区,由工作班子考察,经区县讨论后,推荐试点社区;二是组织专家评审、指导,确定试点社区;三是试点社区在准备、发动的基础上,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2007年,力争在全市启动19个安全社区创建试点。
  ——建立安全社区创建试点工作指导和交流平台。一是召开全市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总体指导各试点社区创建工作;二是定期开展试点社区创建工作交流活动,促进各试点社区间经验和信息共享。
  ——加强试点社区基础管理。试点社区应建立“一网三库”,即安全社区网站平台、人口综合信息数据库、社会单位综合信息数据库及环境和市政设施数据库。收集事故伤害等方面的信息和数据,建立通报分析制度,通过安全社区网站发布,提示居民做好预防,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验收命名一批市级安全社区。凡符合《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及其评定标准的试点社区,经申请并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组织验收合格的,命名为市级安全社区。
  ——促进市级安全社区逐步升级。市级安全社区建设是创建国家级和国际安全社区的初级阶段。凡被命名为市级安全社区,经次年复审合格,并达到《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逐个向国家安监总局申报,并由国家安监总局组织评定认可为国家级安全社区。对符合WHO国际安全社区标准的社区,积极为之创造申报条件,加强指导推进国际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四)全面推进
  2008年起,在总结安全社区创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进,每年分批启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逐步达到总体目标。
  四、推进和保障措施
  (一)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和组织网络,落实工作班子。
  加强统一指导和协调,是搞好安全社区建设的组织保证。由于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公安、卫生、民政、安监等多个部门的支持、配合和协调,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障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此,组建“上海市安全社区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交警总队、消防局和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并下设工作组,协调、指导日常工作。各区、县也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领导和组织网络,由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牵头和协调具体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并发动社区内的各方组织、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二)建立管理和运行机制。
  安全社区建设作为具有较强科学性、广泛实践性,涉及区域诸多方面的社会系统工程,社区与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的保证措施,建立起规范高效的安全社区建设管理和运行机制。
  ——建立安全社区投入机制。各区县、街道办事处应落实安全社区建设专用资金,加大对安全社区建设的投入;同时,要广泛发动社区各界,支持对安全社区建设的有效投入,以形成区、街、社区各界多元化筹资投入机制,确保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安全社区建设安全促进评估机制。根据安全社区建设的规划和阶段性目标,制定实施针对安全社区建设计划和干预项目的考核评估机制。
  ——建立安全社区建设咨询服务机制。集合社区内外的人才资源,聘请热心安全社区建设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士,建立专家型志愿者队伍,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咨询和指导,保障安全社区建设在科学指导下拓宽领域、快速发展。
  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实施时间长,需持续1-2年才能达到评定条件。其中,国际安全社区的创建时间更长,一般至少要3-4年。经评定认可后,还需要坚持持续改进。因此,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不仅要建立管理和运行机制,更要注重长效建设,不断完善改进措施,保障运行持续有效。
  (三)组织广泛宣传和交流活动。
  借助社会各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逐步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察、交流和参加各级安全社区活动。
  (四)培育中介组织。
  各级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等社团组织是安全社区建设中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鉴于创建工作工作量大、时间跨度大,因此在整个创建过程中,应借助和发挥协会的作用,为安全社区的具体创建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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