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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2007年关于申报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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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2007年关于申报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的通知



  为了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持续增强上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了进一步鼓励上海市科技人员更多地围绕国家“十一.五”战略目标承担科研任务,凡获得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科技计划等资助的研究开发项目,均可以申请上海市地方匹配资助。本次匹配资金申报受理时间4月1日—4月30日止,匹配工作依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管理办法和填报说明(见附件)进行,请各单位组织有关科技人员按要求及时申报。

  受理地点:北京东路668号东楼301室

  联系电话:53080900转186 /53086939

  联系人:胡赛珠 张臻亮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7年3月30日

附件:

  填报说明

  一、863计划项目首次匹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表——打印的国家科技部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立项批文——科学技术部立项批复及立项课题名单附表;

  (三)经费通知——科学技术部经费预算批文及经费预算安排表或经费拨款通知单。子课题承担单位或合作参与单位还应同时提供总课题承担单位开据的拨款证明文件;

  (四)银行凭证——上一年度和当年度到款的银行凭证。若同一张银行凭证为多个项目经费之和时,应提供各项目经费明细表;若经费中有划拨协作单位时,应提供经费合作协议和银行转帐凭证;

  (五)合同书——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任务合同书,若为子课题,应同时提供主课题合同书。

  二、973计划项目首次匹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表——打印的国家科技部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立项批文——科学技术部立项通知及立项项目、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依托部门和经费预算控制附表;

  (三)经费通知——科学技术部关于项目经费预算通知及经费预算表。子课题承担单位或合作参与单位还应同时提供总课题承担单位开据的拨款证明文件;

  (四)银行凭证——上一年度和当年度到款的银行凭证。若同一张银行凭证为多个项目经费之和时,应提供各项目经费明细表;若经费中有划拨协作单位时,应提供经费合作协议和银行转帐凭证;

  (五)合同书——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若为子课题,应同时提供主课题计划任务书。

  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首次匹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表——打印的国家科技部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立项批文——科学技术部立项通知或科学技术部给有关归口部委的通知书及项目名单附表,受委托的有关部委的项目通知;

  (三)经费通知——科学技术部及有关归口部委关于项目经费的通知。子课题承担单位或合作参与单位还应同时提供总课题承担单位开据的拨款证明文件;

  (四)银行凭证——上一年度和当年度到款的银行凭证。若同一张银行凭证为多个项目经费总和时,应提供各项目经费明细表;若经费中有划拨协作单位时,应提供经费合作协议和银行转帐凭证;

  (五)合同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

  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首次匹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表——打印的国家科技部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立项批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及批准意见表;

  (三)经费通知——项目通知单国库授权支付表。子课题承担单位或合作参与单位还应同时提供总课题承担单位开据的拨款证明文件;

  (四)银行凭证——上一年度和当年度到款的银行凭证。若同一张银行凭证为多个项目经费总和时,应提供各项目经费明细表;若经费中有划拨协作单位时,应提供经费合作协议和银行转帐凭证;

  (五)合同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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