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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在本市幼儿园开展乡土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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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在本市幼儿园开展乡土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



沪教委基〔2006〕64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推进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让幼儿更好地了解上海的乡土文化(包括地方方言、标志性建筑以及民俗等),本市将进一步拓展幼儿教育内容,在幼儿园开展乡土文化教育活动。

  幼儿园开展幼儿乡土文化教育活动,应从幼儿的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出发,结合幼儿的日常生活活动,以游戏方式进行;可结合开展以上海城市为背景的各类主题活动,采取学唱上海童谣等方式,加深儿童对上海乡土文化的感知和了解。

  为更好地指导教师开展这项教育活动,我委已委托市教育教学研究室组织编撰了幼儿乡土文化教育的参考资料,供幼儿园教师开展相关教育教学活动时参考。请各区县教育部门落实并指导开展此项教育活动的实践与探索,以提高教育活动的效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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