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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委关于本市近期特大旅游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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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委关于本市近期特大旅游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



沪旅〔2006〕108号

  近期本市连续发生几起特大旅游交通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7月16日,由北京中旅总社组团、上海茶恬园国际旅行社地接的韩国旅游团,在浙江嘉善境内发生车祸,造成4人死亡(3名为韩国籍游客、1名为司机)、2人受伤(1名为陪同导游);
  8月6日,由上海太平洋旅行社组团、青岛平安旅行社地接的“青岛双卧六日游”旅游团,在青岛赴威海的途中,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导致5死4伤,5名死者中3人为上海游客,2人为嘉兴游客;
  8月12日,上海游乐旅行社组织40名游客赴千岛湖,在桐庐境内因车辆故障发生侧翻事故,36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6人重伤),涉及12个家庭,为本市近年所罕见的外出旅游群伤事故。
  上述事故给游客和相关单位带来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和损失。为开展紧急求援及善后工作,旅行社和各有关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物力、财力和人力。这些事故有的是因为司机的疲劳驾驶或违章操作,有的是因为旅行社租用的车辆性能状况不佳所致。目前以上事故尚在处理中。
  为了确保广大游客在旅游途中的生命安全,严防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现重申: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意识,将旅游交通安全工作列为旅游管理的重中之重,认真做好对旅游车辆的资质鉴别和对司机的安全教育;近期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对各自辖区内旅游安全工作开展全面督促检查,要把旅游交通车辆、旅游设施等列为重点检查的环节,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明确工作责任,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旅游委;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坚决杜绝旅行社企业使用不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搭载游客的违规行为,对于非法从事旅游交通业务的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严惩。
  特此通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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