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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从2006年秋季起在本市初中学校试行音乐学科教材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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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从2006年秋季起在本市初中学校试行音乐学科教材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基〔2006〕62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本市基础教育课程资源的共享程度,培养中小学生自觉的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使他们成为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和责任感的合格公民,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秋季起,在本市初中全面试行音乐学科学生教材循环使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循环使用的教材周期及配置办法

  1.初中音乐教材循环使用的周期预定为4—5年。

  2.配置原则。循环使用的教材由政府统一购买并配送到公办初中学校(含完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下同),由学校负责具体管理。购买教材所需的经费由区县承担,纳入公用经费范围。各区县不得以各种名义将费用摊派到学校或学生。

  3.配置数量。根据学校所选用的教材版别,按平均每校一个音乐专用教室、每个音乐教室一个教学班学生人数(按平均每班50人,多配20%余量计算)配置,每校配60套教材(每套教材包括六、七两个年级共四册教材)。

  4.新闻出版部门和发行部门将通过社会发行渠道供应一定量的教材和配套光盘,满足部分学校计划外购买和学生的个人购买需求。

  二、实施要求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资金到位、配套建设到位、培训服务到位,确保教材循环使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1.管理制度建设。试行循环使用教材,旨在提高本市中小学课程资源共享的程度,推动教与学方式的改变。学校要加强教材循环使用工作的管理,做好教材使用、保管、消毒、维护和实施奖惩等相关制度建设,做好对学生使用教材的指导工作。

  2.加强教育。学校要把教材循环使用工作和培养学生公德和社会行为规范结合起来,可以把学生使用循环教材的认识态度、行为习惯等情况记入《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3.各区县在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我委基础教育处和市教委教研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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