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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城管执法安静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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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城管执法安静行动”的通知



沪城管执〔2006〕15号

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市城管执法总队:

  根据局重点工作计划,今年七、八月份的“城管执法安静行动”要紧密结合今年夏令热线群众投诉的热点,重点整治夜间建筑施工噪声、占路设摊扰民等问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行动时间

  七、八两个月。其中组织四个全市集中整治执法活动:

  一是7月28日至8月2日,集中整治夜间建筑施工扰民的问题;

  二是8月6日至8月11日,集中整治占路设摊扰民的问题;

  三是8月15日至8月20日,集中整治渣土、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扰民,破坏市容环境的问题;

  四是8月24日至8月29日,集中整治违法建筑,防汛墙上的违法搭建等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相关违法行为得到明显遏制,给市民营造一个清凉、宁静、有序的生活环境。

  三、整治重点

  (1)建筑工地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要求从事夜间建筑施工,造成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2)擅自占路设摊销售西瓜、盗版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现场制售饮用水,收购废旧金属、设置夜排档扰民等违法行为。

  (3)违规从事渣土、餐厨垃圾运输处置,车容不洁,影响城市市容管理的违法行为;

  (4)擅自在防汛墙、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搭建房屋,影响城市的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市容景观、道路交通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联合执法,严密防控。

  在集中整治执法活动期间,加强巡查,协调相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实行联合执法。严密防控,重点地段、要包干到组、包干到人,确保出勤率、管事率,加强对城管违法行为的查究率。

  (二)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对城管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要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坚持梳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协调相关部门努力加以解决。还要及时总结集中整治执法工作的经验,重点总结建立长效常态管理机制的经验。

  (三)加强宣传,文明执法。

  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资源,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城管执法宣传。要宣传群众学法、守法,支持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先进事迹;要宣传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要宣传城管执法部门执法为民,为民排忧解难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推动专项整治执法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

  市城管执法总队要在积极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和抓好区际结合部城管执法专项整治以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同时,要认真组织好“城管执法安静行动”的督察工作,发现本市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不文明,以及违反执勤、执法纪律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区局和大队组织整改,同时报局综合执法处。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特点研究制订实施计划,在抓好面上城管执法工作的同时,组织好四个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同时做好工作总结,于9月1日前报局综合执法处。

  联系人:陈建滨 联系电话:62473288—1531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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