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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保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保险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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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保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保险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医保办:
  
  为了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开展基金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劳社厅明电〔2006〕3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我局决定对全市40所医疗机构进行医疗保险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安排
  
  由市医保监督检查所、各区县医保办及部分医院医保办抽调人员组成10个检查小组,对40所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13所、二级医疗机构21所、一级医疗机构6所)进行检查,每个检查小组检查4~5所医疗机构。各区县医保办要派专人负责本区县受检医疗机构的联络工作。
  
  二、时间安排
  
  全体检查人员于7月24日进行培训;从7月25日起,用19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完成本次专项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受检医疗机构2005年4月至2006年6月的上传电脑收费项目明细情况,并统计不合理费用情况。
  
  2.抽查第二季度医保出院病史和门诊医疗费用收据及相关处方,重点检查医疗行为的合理性情况。一级医疗机构抽查出院病史30份、二级医疗机构抽查出院病史60份、三级医疗机构抽查出院病史90份;各级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收据抽查1000张。
  
  3.抽查2005年11月1日~12月31日门诊大病登记资料(肾移植抗排异、血透、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化疗),检查自登记日起顺延半年的结算情况。
  
  4.抽查碳〔14C〕尿素呼气试验实际检测方法及收费情况。
  
  5.其他。
  
  特此通知
  
  附:2006年医保专项检查受检医疗机构名单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2006年医保专项检查受检医疗机构名单(40所)
序号
医院名称
序号
医院名称

1
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
21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五医院

2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22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五医院

3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23
上海建工医院

4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24
上海曲阳医院

5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
25
上海海员医院

6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26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一一医院

7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
27
闸北区中心医院

8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28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9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9
浦东新区东方医院

10
上海市胸科医院
30
浦东新区浦南医院

11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31
黄浦区中心医院

12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东方肝胆外科医院
32
上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13
上海市肺科医院
33
杨浦区安图医院

14
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
34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

15
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
35
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

16
南汇区妇幼保健所
36
嘉定区大宅综合门诊部

17
奉贤区中心医院
37
上海建材治疗所

18
嘉定区中医医院
38
虹口区东华医院

19
上海长航医院
39
闵行区民办军民护理院

20
奉贤区中医医院
40
奉贤区邵厂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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